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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19 10:16:06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议工作方案(2016—2020)》,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办公室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化,为推进实施我市乡村振兴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局确立的建设“靠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的机关”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订完善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各项规章制度。今年来,我局共制订完善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请销假制度》、《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公文办理、审批制度》、《揭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行政决策制度》等制度。二是优化推进行政职权事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部署,机构改革后经清理、整合原市农业局和原海洋渔业局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前,我局的行政职权事项共456项,其中:行政许可44项、行政处罚269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检查5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权力5项、公共服务2项、监管44项。三是全面提升办事服务能力。加强服务创新,提升网上办事和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标准化工作指引,我局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扎实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已全面完成标准化录入工作,并进入实际运行状况,方便市民,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二)规范行政决策,推动决策民主科学。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制订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决策监督制度》、《揭阳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制度》、《揭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本局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由集体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项目按申报条件要求,对照相应申报指南申报、专家组评审、业务科(室)提出意见,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规范重大项目决策监管。 切实加强对重大资金投入、农业生产补助、示范企业遴选等项目的申报公示、建设管理和验收评估工作,实现局内重大项目决策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管,促进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实施规范执法,强化农业、渔政执法监管。

  一是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积极发动局内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参加揭阳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今年有2位同志通过考试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现我局持省级执法证人员有35人,进一步充实壮大了我局的执法力量。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举办的农业执法培训班和案卷评查等学习培训,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农业、渔政系统的执法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共有执法专项编制12名,5个建制县(市、区)均已获编设成立综合行政执法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是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决策部署,推动我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开展,我局制定了《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揭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等规范制度。与市公安局签订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领域信息共享协议,与市有关单位签订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议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揭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录入移交相关案件,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农资和农产品违法行为协作机制日益完善。三是农业、渔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农村、渔政实际情况,制订了《2019年揭阳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关于印发2019年揭阳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揭阳市2019年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印发“亮剑2019-1”榕江流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方案,明确了全市2019年农业、渔政执法的具体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农业、渔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1)开展农业农资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各地农资打假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750人次,累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和门店986家(次),查办案件13宗,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7.777万元,案件覆盖农药、兽药、生猪屠宰等领域。其中市一级查办行政案件3宗,均已办结,罚没金额共计2.47万元。(2)开展榕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榕江禁渔方面。2019年全市纳入榕江流域禁渔对象的内陆渔船有431艘。3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艇23艘次,执法车28车次,执法人员171人次,发出警告通知书11份,查处禁渔期内非法捕捞3宗;刺网6张,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罚款1.1万元。 海洋伏季休渔方面。2019年全市纳入伏季休渔渔船819艘,免休渔船9艘。开展执法系统APP核船819艘, 开展联合执法2场次,督查检查1次;出动执法船艇162航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0人次;查处案件34宗,共计罚款42万元,移送海警案件1宗,行政拘留1人;清理破坏网架3个。休渔秩序井然,较好完成伏季休渔任务。

  (四)加强信息公开,认真配合行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编制并公布《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完善《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以“政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目标,落实专人更新局内相关通知公告、行政行为和政务动态,及时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以信息服务和信用公开为导向,增设“农业信息”、“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开通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官方微信平台,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局共通过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揭阳市农业信息网等各种平台公开政务信息118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便捷信息服务。 

  (五)加大宣传培训,优化农业法制环境。

  一是普法到田间地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普法宣传人员分别到榕城区厚洋村、揭东区饶平村举办普法宣传及送科技下乡活动,现场向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新《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科普知识问答、农药安全使用手册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多份,指导培训7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700人次。通过宣传活动,普及农药安全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二是普法到生产企业。针对全市农业生产企业分散的特点,多次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普法宣传工作组到各县(市、区)向各类农业生产企业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生产企业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健全自检制度等主体责任制,围绕农药化肥使用等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治措施。三是普法到干部职工。印发《揭阳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普法工作清单》对干部职工普法工作进行部署。首先,建立学习机制。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学习,不定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建立领导干部自学制度,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60小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其次,进行专项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各类农业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等众多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体干部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工作推进进度较为缓慢。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审批项目精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执法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需对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提高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试点“告知承诺制”无审批的政府管理模式,完善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制度,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及时、精准做好网站栏目内容更新;结合现代农业强市宣传报道,通过电视台、日报社等新闻平台,重点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涉农政策、工作动态的宣传。

  三是继续推行局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决策决定的必经程序。

  四是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通过市场巡查、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等途径,摸排和梳理重大违法线索,及时查处制假售假案件,加强“两法”衔接,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五是继续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拟对全市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主体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提升生产经营主体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监管。

  六是修订完善《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揭阳市农业农村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责任。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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