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农函[2014]108号
关于2013年重大农作物
病虫害防治资金物化补助分配的通知
各有关区农业局、市农科所:
省财政厅粤财农[2013]178号、粤财农[2013]355号下达给揭阳市市本级共40万元用于水稻病虫害防控补助。根据广东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水稻病虫害防治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2013]122号)要求,由市局统一采购药剂分配给榕城区、空港区、蓝城区、大南山侨区、普侨区5个植保植检机构不健全、水稻种植面积较小的区及市农科所水稻试验。补助药剂数量已于2014年6月9—16日在揭阳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其分配下达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做好交接、分发工作。
2014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