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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2-28 10:22:09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农函[2014]30号

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果蔬局:

随着气温的逐步升高,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种类将增多,为害程度将加重。为抓好病虫害防控工作,提高科学用药水平,杜绝农药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农药安全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药安全使用工作已列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农药安全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把工作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药使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农药使用安全有效。

二、 强化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贯彻

各地要把农药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规范》、《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品种》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检查指导,确保措施到位。

三、强化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农作物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人员优势,利用培训、会议、广播、印刷宣传资料、短(彩)信、农民信箱、互联网、黑板报、田间指导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向农民群众普及农药安全、合理使用技术。不仅要做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禁用、限用农药品种的宣传,同时还要做好农药用量、配比浓度、农户配(施、存放)农药时的自身防护、夏季中午高温及逆风时段不喷施农药以及农药中毒症状、农药中毒急救等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和指导。

(二)加强农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规范》、《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用药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农资企业的经营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三证不齐”的假冒伪劣农药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净化农药市场。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农药残留超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防止农药生产性中毒和农作物药害事故发生。

(三)科学选用对口农药。各地要根据不同作物、不同病虫科学选用对口农药。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合成农药,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防治药剂,每种药剂在同一季作物上使用不超过2次。夏季高温季节,使用的药剂浓度不宜过高,应在傍晚或早晨用药,注意防止药害,施药时喷足药液量,确保防治效果。同时,加大担架式喷雾机等新型防控器械的推广力度,提高药液雾化效果,以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 强化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各地要落实专人对本辖区主要农作物的重大病虫草害进行监测调查,科学制定防控策略,做好分类指导,提高技术到位率,确保防控效果; 要推进统防统治工作,不断提高专业防治组织的服务水平; 选择一批防效明显、安全性高、适用性好、推广潜力大的新型农药品种开展大面积示范应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降低农药的使用强度,推动我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向绿色、生态方向发展。

揭阳市农业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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