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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可追溯,商户守信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12-14 11:33:19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普宁市作为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试点,以创建诚信为载体,着力于建立农资产品可追溯机制,探索商户诚信管理新模式,注重四个“建立”,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一是建立诚信档案,夯实监管基础。针对农资经营主体点多、面广、监管难的问题,普宁市通过建立商户诚信档案,绘制一张本辖区农资市场监管责任“网格”图,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网络。将每个涉农商户详细标注农资经营户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户信用分类监管的相关要求,完善监管档案、台账和数据库,把辖区再细分为若干个单元,每个单元确定责任人,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实现条块管理,建立农资生产经营户“黑名单”制度,逐步实现信用分类监管。


二是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农资经营者法律意识。1213日上午,市农业局联合普宁市农业局在普宁市组织“两建”培训班,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进行诚信经营培训,充分利用普宁市作为“两建”试点的有利时机,印制发放《普宁市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普宁市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强化农资质量监管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并与商户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有效地提高了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各种制度,完善可追溯机制。一方面,建立完善农资经营台帐。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督促农资经营单位建立完善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另一方面,建立“一户多档制”。指导督促经营者在进货时查验供货商的合法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标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索取商品销售发票或其他销售凭证等相关票证,实现问题农资的可查、可控、可追溯,有效防范假劣农资入市。


四是建立诚信体系,实现守信经营。专门成立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农资经营诚信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资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引导鼓励农资经营者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表彰守信企业,依法查处严重失信企业,确保上市农资商品质量,建立农资经营户诚信体系,实现守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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