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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渔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07 10:27:07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涉渔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5〕127号)具体收费标准,另根据《广东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渔业资源费按年度征收,休渔期、禁渔期免收相应海洋渔业资源费和内陆水域渔业资源费。因榕江每年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年度征收时免收4个月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现对涉渔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情况不明,可向揭阳市农业农村局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中段,邮编:522031;电话/传真:0663-8210642。


  附件:1.保留和降低收费标准的涉渔收费公示

             2.《关于公布涉渔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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