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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22 11:30:16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农函[2016]341

各县(市、区)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的通知》(粤农函[2016]1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为积极配合省厅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农牧部门组织自查,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比对,形成自查报告。我局将从11月份开始,组织督导组成员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整治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组成员由局办公室、发展计划科、科教科、种植业科、人事科、市畜牧兽医局、政策法规科、市植保植检站、市种子站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在听取当地农业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选择不少于1个镇、2个村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务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和2017年2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含电子版)报我局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报省厅。联系电话:8768301,联系人:孙桂华,传真电话:8235323,邮箱:jynyjbgs@126.com


1: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的通知》(粤农函[2016]1191号)(请在揭阳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中下载)

附件2:2013—201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明细表


揭阳市农业局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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