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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8 16:01:46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发展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通过党建引领、清产核资、加强监管、实施扶持计划,承担试点项目等措施,多形式多路径壮大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较大的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市144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1375个,占95.1%(其中50万元以上309个,占21.4%)。5-10万元的有71个,5万元以下0个。2023年,全市1446个行政村收入要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发展壮大农村村级集体经济,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做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一)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近年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情况开展“回头看”,主要包括清查核实资产情况、明确产权归属情况、纳入平台管理情况等。针对集体资源登记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辖区内各村登记台账,对集体资源事项逐项进行记录。同时,梳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履约情况等,对清查出的问题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价款、补签协议、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纠正和完善。截至7月30日,全市“回头看”工作共核查整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问题35宗,清理整治不规范合同87件,核对更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38条。

  (二)加快清产核资工作进度。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3月27日至5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带队先后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实地调研了东升街道沙港村、东泮村,洪阳镇宝镜院村、林惠山村等5个镇(街)10条村,召开市县镇村干部座谈会5场,大力推进我市清产核资工作。截至目前,全面完成2022年度登记时点清产核资,并将数据录入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据统计,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动资产合计69.32亿元,农业资产合计462.9万元,长期资产合计5亿元,固定资产合计166.70亿元,在建工程49.96亿元。

  二、盘活资源,发挥资源禀赋优势

  (一)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通过土地整理新增的有效耕地,归村集体所有和经营;获得的土地整理折抵指标,允许村集体优先使用,由乡镇、街道在城镇集镇、工业功能区或中心村等规划建成区内统筹集约安排,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目前,我市普宁市赤岗镇双枝山村探索村民自筹、村集体筹资、企业垫资“三方联建”形式,开展占地44.25亩的集体建房项目,建成后,100多间商铺、4000多平方米的农贸市场和物业将由双枝山村集体统一管理经营,预计每年给该村带来300多万元收入,有效带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业有所兴。揭东区锡场镇潭王村多措并举,科学合理利用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统筹资金投资建设兴办小红星幼儿园对外经营(租赁经营);推进小农户承包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创建兰花和甜玉米种植基地,整治撂荒耕地与开发“四边”地综合利用推进市级油茶现代农业产业链“延链”高质量发展;充分利用水面资源,实施渔光互补工程,与国电投公司合作推进新型绿色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发展共享经济;清理集体“三资”经营不规范合同,为规范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提档升级厘清历史问题。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和补短板强弱项,打出了系列组合拳,取得了不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22年度,潭王村集体经济收入28.7万元。

  (二)积极发展支柱产业。我市坚持市场导向,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持,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抓好扶持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资产资源入股,深度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带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我市揭东区龙尾镇吸引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美联、龙珠、石坑、新丰、东湖等村开发20万千瓦农/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亿元。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后,可运行25年,全周期贡献税收3.74亿元,年均发电产值约9000万元,年平均上缴税金约1500万元。

  (三)大力拓宽服务范围。通过科技下乡、开展培训等方式扶持种粮大户发展,协助种粮大户解决生产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扩大社会化服务规模,并指导村集体将土地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经营主体,实现村集体、农户、经营主体“三方”共赢发展。2022年,揭阳市福隆农业有限公司先后在揭西县棉湖镇、东园镇,揭东区桂岭镇、白塔镇、霖磐镇、月城镇等地区流转土地12000多亩种植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年产值2400万元,累计增加村集体收入360万元,为周边农户提供就业岗位75个、临时工岗位200多个,农民人均月增收约1200元。该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建立了从种植到烘干,大米加工等全链条生产,创立“潮尖”牌大米,现年销售额近5000万元。同时,印发《关于做好我市农业生产托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从建立健全生产托管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托管服务主体、推动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生产托管行业指导和监管四个方面抓好抓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2022年我市实施土地托管面积14.20万亩,服务小农户6697人。

  三、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一)抓好用地指标政策落实。一是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征地留用地安置政策,用地报批时留用地同步兑现,防止发生新的留用地拖欠问题,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23年用地报批总面积5852亩,涉及征收面积3351亩,兑现留用地335亩,其中实地安置面积156.6亩,折算货币补偿面积178.4亩。二是及时指导各地认真梳理乡村振兴及农业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并纳入年度征收整合储备计划,充分保障省级农业产业园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指标需求。2022年,我市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用地598.46亩,占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47.9%。主要包括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农村一二三产业项目、农业产业园等用地。2023年,我市已使用于乡村振兴项目256.52亩。三是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用地计划指标由国家单列安排,年底实报实销;2023年已完成宅基地涉“农转用”用地审批76个批次281.82亩,保障1949户村民合理住房需求。

  (二)加大资金投入。社保部门完善资金配套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省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揭府〔2021〕37号)的要求,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2021年以来,全市共审核出具94宗征地社会保障意见书,征地面积7273.19亩,计提养老保障资金14512.02万元,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各项措施和政策在我市落实落地,推动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力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门落实资金投入政策一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与上级对接,争取更多的扶持试点,获得奖补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增加上级资金补助。二是在市县两级财力可承受的情况下,安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配套资金,列入年初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三是在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解决村集体经济资金短缺问题,增强“造血”功能。

  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的工作机制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提案》的建议和各会办单位提出的措施,积极谋划和推进发展壮大农村村级集体经济。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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