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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政局2018年开展党风政风评议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15 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2018年市直机关党风政风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市直通〔2017〕8号)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服务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目标任务为主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集中梳理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党风政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党风政风评议的理念创新、实践创新、管理创新、手段创新,加强内容统筹、方法统筹、路径统筹、力量统筹和资源统筹,推进融合式机关党建全覆盖,以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市直评议办的有关工作部署,围绕解决庸懒奢散浮等不良风气,坚持评建结合、查改并重,依靠群众、科学评议,创新方式、高效透明的原则,通过单位自查和外界帮找全面收集作风问题,通过公开承诺和落实整改回应群众诉求,通过通报和问责解决突出作风问题,使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民本观念更加牢固、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各类窗口单位建设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行评活动,推动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更加完善到位,为全市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党风作风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党风政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党风政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评议办),挂靠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风政风工作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新闻媒体积极主动配合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评议对象

    今年党风政风评议工作在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全面展开,重点抓好民政窗口服务单位、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等专项资金管理的评议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要完善民主评议党风政风长效工作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深入开展以民政基层窗口为重点的评议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市“行风热线”上线活动,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支部)承担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党组(支部)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全市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集中力量解决殡葬服务收费、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执行殡葬服务各项标准规程,不断推出方便群众治丧祭扫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努力建设“阳光殡葬”;二是开展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常态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三是配合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深化治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重点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

    六、评议内容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一)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的情况。

    (二)建立问题导向机制,集中梳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的情况。

    (三)重视群众在实体、网络办事流程中提出的诉求,不断提升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配合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情况。

    (四)积极回应市直评议团、第三方调查机构反馈的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市直评议团(办),配合市直评议团开展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的情况。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立、健全改进工作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七、评议方法与步骤

    (一)动员部署(7月下旬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召开会议,对党风政风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的意义,增强责任感。

    (二)自查自纠(9月底前)。

    1、开展党风政风问题调查。要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进行自查自纠。

    2、被评议部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照职能、职责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评议办。

    3、针对查找的问题,被评议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分析查找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三)接受评议(10月中下旬前)。积极、主动配合和接受市直评议团开展的评议活动,认真向评议团汇报本单位开展党风政风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抓党风政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贯彻执行上级纠风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检查评议。对市直评议团的意见,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总结整改(11月底前)。根据评议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通过整改,切实把影响行业形象和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调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真正树立民政新形象,创优发展环境,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同时,全面收集汇总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政风活动以来的有关资料,分类存档,并对行评工作进行总结,于11月底前上报市直评议办。

    八、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从强化四个意识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行评工作列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组织谋划,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局门户网站设立“党风政风评议”专栏、悬挂横幅标语、编印情况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局评议办要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把评议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上,放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加强与纠风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争取指导,充分发挥行评代表的作用,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要逐条梳理、认真分析、督促整改。要将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落实、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戒,直至追究责任。

    (三)融入民政业务,推动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把党风政风建设融入民政业务和日常管理之中,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创建“党建先锋 大爱民政”党建品牌和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殡葬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评边改、查改并重,统筹协调推进,以评议活动促进工作落实,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效果。要紧密联系实际,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突出民政特色,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树立行业新风”的作用。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注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进一步抓规范、抓完善、抓落实。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起来,着力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切实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方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用人的有效机制。要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现有制度的执行力,体现到民政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社会行政管理服务的方方面面,促进民政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认真做好总结,按时报送材料。要进一步抓好行评工作资料的整理完善,对每个阶段的文件、资料、报表等,要认真分类归档,及时总结分析,互相交流借鉴。按时报送工作方案、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特别是对查找的问题要建立详细的整改台帐,确保整改效果。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应分别在9月15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10月20日前将行评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书面报局评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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