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财政提前下达揭阳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项目资金1673万元(粤财社[2020]323号),其中市本级570万元,分配方案如下:
一、资金分配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要求和“双百工程”2021年的站点建设规划任务。
二、资金使用范围
“双百工程”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榕城区、揭东区、空港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工工作补助。
三、资金分配方法
本次资金分配采用因素分配法,分配的主要因素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建设数量”,修正因素为“服务生活困难群众人数”,“双百工程”的服务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农村留守妇女以及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资金分配根据每个区镇(街)服务站(30个)100%覆盖,每个镇(街)配3名,每名1.5万元(半年),共135万元,其余435万元按村(居)数和服务困难群体人数各占80%、20%比例分配。
资金分配结果
榕城区160万元、揭东区280万元、空港区130万元,共570万元。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