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民政局关于承接省级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4-08 10:3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民社〔2024〕4号


揭阳市民政局关于承接省级委托

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以基金会为主要载体的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4〕12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委托实施基金会登记管理事项的通知》(粤民发〔2024〕22号)的规定,我局承接省民政厅委托我市实施的基金会事项,现通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二、实施单位

  基金会的登记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市民政局实施,前置审查由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并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

  三、实施范围

  揭阳市范围内。

   四、责任职责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委托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接受省民政厅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再将承接事项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五、实施日期

  2024年4月8日起。

   六、受理机构及方式

  受理机构:揭阳市民政局

  受理方式: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https://www.gdnpo.gov.cn/home/index/mlogin

  广东政务服务网(揭阳)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5200

  咨询电话:0663-8217803

  特此通告。

  


  附件:基金会成立登记办事指南.wps

  



揭阳市民政局

  2024年4月8日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