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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政局关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0 14:5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参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市民政局决定资助一批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社会服务。主要包括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拥军优属、卫生健康、志愿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禁毒、防艾、创文、社区矫正等项目。

  (二)邻里守望。主要包括为城乡社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关爱服务以及参与公共安全、纠纷调解、文明劝导、乡风文明建设等项目。

  (三)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主要包括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开展医疗、教育和养老等社会保障帮扶、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教育资助,就业创业帮扶、绿美乡村建设、文化进基层以及社区治理服务等项目。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要求

  资助项目面向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县级社会组织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加盖意见,由登记管理机关汇总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市属社会组织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直接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3年10月上旬,各社会组织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选阶段:2023年10月中旬,评审小组评选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并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确定获资助的社会组织名单及项目。

  (三)资助阶段:2023年10月底前,根据已确定获资助的社会组织名单及项目,分别给予相关社会组织一定资金的资助。

  本次资助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形式为定额一次性资助。

  四、相关事宜

  (一)本次申报的公益服务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项目要立足党政关注、社会热点、群众需求,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受益对象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三)申报项目评选标准主要考察项目的社会需求度、受益群众体量、服务指标设置、实施团队资质、实施计划科学性、预算合理性、资金自筹比例、质量保障措施和申报社会组织过往表现等。

  (四)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获得资助1个项目,已建立党组织或评估等级“3A”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

  (五)市民政局将不定期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项目执行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填报《揭阳市民政局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项目相关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9日下午17:30前报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提交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李佳黛,电话:8217803

  附件:揭阳市民政局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项目申报表

  


揭阳市民政局        中共揭阳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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