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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12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民社〔2022〕24号

  各市属社会组织: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推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揭阳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近期将结合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市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对应附件表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按照有关要求,揭阳市民政局联合业务主管(指导)单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取监管对象,随机匹配到各个检查小组。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时间

  2022年5月中旬至10月底,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与各相关市属社会组织商定。

  三、抽查内容

  (一)党建工作情况;

  (二)遵守政策法规情况;

  (三)法人治理情况;

  (四)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五)评比表彰情况;

  (六)涉企收费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社会团体、基金会);

  (八)信息公开情况;

  (九)业务开展情况;

  (十)慈善财产投资活动情况(慈善组织);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流程

  (一)书面自查。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到检查通知和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后,应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并填写自查结果。

  (二)召开座谈会。检查组赴市属社会组织法定登记住所召开现场座谈会,集中听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

  (三)材料检查。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按照抽查内容对市属社会组织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

  (四)现场查看。现场查看法人登记证、内部规章制度等是否悬挂(或摆放)在住所醒目位置;在社会组织住所或社会组织网站检查信息公开情况。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揭阳市民政局提出,由揭阳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表内容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一组:陈志平 0663-8214803

  第二组:李佳黛 0663-8217803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揭阳市民政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揭阳市总商会

  第一组

  2

  揭阳市投资协会

  3

  揭阳市爱乐乐团

  4

  揭阳市环境科学学会

  5

  揭阳明德精神病医院

  6

  揭阳市江西会昌商会

  7

  揭阳市禁毒志愿者协会

  8

  揭阳市职工业余艺术团

  9

  揭阳市信睿彩画传承中心

  10

  普宁市大计教育培训学院

  11

  普宁市星河教育发展基金会

  12

  揭阳市揭西教育发展基金会

  13

  揭阳市揭阳侨中教育基金会

  14

  揭阳市济众园掌纹医学研究院

  15

  揭阳市江西商会

  第二组

  16

  揭阳市审计学会

  17

  揭阳市建筑业协会

  18

  揭阳市基督教协会

  19

  揭阳市东龙潮乐社

  20

  揭阳市民营口腔协会

  21

  揭阳市玉器产业协会

  22

  揭阳市岐山书画研究院

  23

  揭阳市社区服务业协会

  24

  揭阳市葵潭慈善基金会

  25

  揭阳市大计职业培训学校

  26

  揭阳市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

  27

  揭阳市泓德社工综合服务中心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组别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1

  陈志平

 V023757

   林颖

 V215043

  2

  李佳黛

 V215814

 黄思桐

 V271692



揭阳市社会团体自查自纠表(2022).xlsx

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2022).et

揭阳市基金会自查自纠表(2022).et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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