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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9-07-03 09:4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以生日的第二天为年满之日);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6.双方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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