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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5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洪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空间规划”的建议。2021年,市民政局会同发改、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制定了《揭阳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需求。力争到2025年建成公益性公墓46座,公益性骨灰楼29座,每个县(市、区)建有1个以上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个公益性公墓或公益性骨灰楼。镇级行政区域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公益性公墓46座,其中,揭东区3座、普宁市12座、揭西县16座、惠来县15座;新增公益性骨灰楼29座,其中,榕城区1座、揭东区7座、普宁市10座、惠来县3座、空港区8座。

  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揭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充分考虑殡葬用地需求,落实现有建成和明确选址的近期拟建的殡葬用地,将《揭阳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新增公益性殡葬设施已明确选址的,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明确选址的,以重点项目表纳入规划。

  二、关于“加大建设力度”的建议。2023年7月3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全面推动《揭阳市殡葬事业“十四五”规划》《揭阳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着眼基本民生保障需求,统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城市扩容等任务,合理布局殡葬设施,补齐设施短板,加快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各乡镇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公墓或公益性骨灰楼,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近年来,市民政局大力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推进《揭阳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目前正推进的项目有:1.揭西县拟申请国债支持,在京溪园镇九磜村建县级公墓及骨灰楼.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0亩,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立项、范围测量、初步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社会稳评、使用林地可研和林木采伐设计编制、土规编制、公墓山涉110kV北龙线N17-N23迁改工程可研、防洪评价、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线路迁移、征地、勘探、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2.揭西县塔头镇大丰村公益性墓园项目位于塔头镇大丰村大坪埔村雨亭山上,占地总面积53亩,现有建设坟墓7800穴,经塔头镇委、镇政府经研究,拟对该公墓园进行升级。配套管理与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进山道路500米,生态停车位2400平方米(周边道路硬底化、护栏、护堤、园区内道路、墓地墓碑建设和园区绿化等配套设施设备),该项目已得到揭西县发改局的批复并列入省重点项目;3.揭西县东园镇赤岩村骨灰楼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4.7亩,正在筹备前期工作中;4.惠来县拟申请国债支持,规划建设二个县级公益性公墓。(1)惠来县中部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选址于东陇镇,规划总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5030.8平方米。其中综合服务楼1500平方米,骨灰楼建筑面积3200.8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卫生间、配电房、门卫等)面积330平方米;建设各式墓穴70000穴,以及建设挡土墙、护坡、停车区、入园牌坊门楼、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2)惠来县县级西部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选址于岐石镇,规划总用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4893.42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491.92平方米,骨灰楼建筑面积3071.5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卫生间、门卫等)面积330平方米;建设各式墓穴70000穴,以及建设挡土墙、护坡、停车区、入园牌坊门楼、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支持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仅涉及环境敏感区(指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等)的陵园、公墓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它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环评豁免。

  市住建局积极支持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区及乡镇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做好有关设施建设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市林业局支持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项目的建设,积极做好项目建设的用林保障工作。对于未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先行占用林地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应依法查处后再依法完善使用林地手续。

  市城管执法局将加快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有利于方便群众缅怀先人,遏制骨灰违规“二次土葬”,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倡导文明新风;在日常工作中按职责积极指导各乡镇街道,根据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对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违反城市规划方面、住建领域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关于“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2023年8月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监管。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的建设管理,落实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和《揭阳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责任清单》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综合监管。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不得委托企业或私人经营。对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

  近年来,市民政局牵头,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揭阳市深化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揭阳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责任清单》《揭阳市关于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殡葬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去年以来,责令33座公益性公墓停业整顿;收回13座原委托私人或企业经营的公益性公墓,回归公益。同时,指导、敦促各地、公墓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加强监管,保障群众的服务需求。

  市发改局积极做好与殡葬相关价格工作,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公益性公墓价格(含2011年6月8日之前以非“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公墓价格)和维护管理收费进行定价;坚持规划先行,把加强殡葬管理纳入《揭阳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明确将加大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完善配套殡葬服务实施;加强殡葬改革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公益性公墓管理长效机制等内容列入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统筹推进我市“十四五”殡葬管理事务。

  市自然资源局强化用地保障,满足殡葬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全市共办理云山殡仪馆、玉湖公墓、仙庵镇金公湖公墓、东陇镇(石牛山)公墓、云路棋盘村骨灰楼等殡葬设施用地审批,涉及面积约429亩;出让1宗公墓项目用地207.28亩,同意揭东区云路镇棋盘经济联合社使用4.81亩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殡葬项目。

  市市监局加大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宣传力度,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感谢你们提的建议,我局和相关部门正在落实和实施。感谢你们对我市乡镇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的关心支持。

 


 揭阳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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