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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成绩单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12-10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揭府办明电〔2015〕60号)精神,现将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开如下:

    一、揭阳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我局积极打造“揭阳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至2015年9月,实现市本级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和查询功能。同时,逐步推行网上业务办理和年检,目前,社会组织登记业务网上受理率达40%以上。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揭阳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对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失信信息、良好信息和社会组织年检结论等其他信息,及时记录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主动公开。目前,已经有二批共42个社会组织因不按有关规定接受监管被列为“黑名单”;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社会组织,将根据有关规定,视其失信程度和后果等,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处理并通报有关部门。

    二、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和《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严格要求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制度。

    对低保对象申请人,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认定是否符合社会救助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和审核结果。县级民政部门则通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以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对拟批准的低保对象有关情况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同时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存底。对公示有异议的,则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和审批,并对拟批准情况进行重新公示。另外,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落实“一明显三上墙”制度,将相关政策、工作职责、监督投诉电话公布上墙。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2015年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2014年度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信息。

揭阳市201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制定相关责任制度,对于需要上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政务公开规定挂网公布。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配合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每年第一季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市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无事故。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日常更新,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告处理。

 

揭阳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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