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揭阳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民政工作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重大意义。市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党课等方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揭阳市民政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2022年11月起,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同时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等载体,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内容,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全体民政干部深刻领会贯彻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民政管理职责,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印发《中共揭阳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三会一课等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精神,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精神,统筹研究、部署、推进民政法治工作,将学法用法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二是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落实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及优秀率均达100%,保质保量完成要求。三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新法新规学习培训,明确工作规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托“揭阳民政”公众号,建立普法知识库,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普法学习,每半个月组织开展一次普法知识竞赛,营造浓厚的学法懂法用法氛围。
三、切实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执法、学法、普法工作亲手抓,重点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在重大问题上亲自过问、在重点环节中亲自协调、在重要任务上亲自督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全市民政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落实党组集体学法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精神,紧密结合民政职责,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执法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抓各项行政执法落实到位,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狠抓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力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明纪法、强意识、守纪律、铸忠诚。
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以及落实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情况
(一)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严格遵守执法章程。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核查、更新执法证件系统和监督系统人员信息,现有持证执法人员均按要求申换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积极鼓励在编人员进行执法证学习培训,按照相关流程完成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工作,确保执法队伍管理规范。同时,聘请市直民政系统法律顾问,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和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行政执法的数据公示及案卷制作等工作。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机制,优化改进执法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我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信息,及时将行政许可执法结果录入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三)结合民政重点工作, 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制发《普法工作方案》《年度普法计划》《揭阳市民政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民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把握“四个结合”,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将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传达至群众。一是结合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宪法日、救助机构开放日、“敬老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22年,共开展活动25余次,派发宣传资料近万册。二是结合社会热点开展普法。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累计发动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约900人次,发放资料20000多份。三是结合工作重点开展普法。有针对性地向不同民政服务对象分类开展普法,广泛开展“送法”活动。四是结合民政执法开展普法。深化落实市委“三个最”工作部署,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面对面进行释法,实现民政行政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四)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制定民政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行政复议等多种方式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2022年,我局重点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共39件,及时受理率、办结率达100%。信访内容主要涉及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办理等相关的问题。通过12345市长热线办理人民群众咨询、求助、诉求事项共18件次,办结率达100%。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按要求履行告知、参与等职责。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应诉年度报告制度。2022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情况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厉行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再优化再规范,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升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业务能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讲活动,进一步宣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我市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共筑未成年人幸福成长堡垒。
六、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组织领导,夯实依法管理基础。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准则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年终述法述职报告。
(二)严格执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公开透明。为确保局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大问题实行民主科学决策,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
(三)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积极推动《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2022年,市民政局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大诚信体系宣传力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诚信责任。持续完善信用清单,推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3大任务16项具体措施。加强数据资源归集,实现历史数据清零、新增数据及时上传。完善信用承诺和联合奖惩机制,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供给,强化举措加强监管,规范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浓厚诚信氛围。落实市委“三个最”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民政局坚持以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的目标导向,通过流程梳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梳理优化,集中推出了9项民政“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进一步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制定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五项服务措施,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共有2734家。提升监督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年报审查,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属社会组织年报工作,按要求提交并通过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共375家。强化联合执法,结合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列出检查内容清单,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0个和完成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66家;纠正会费标准不规范6家,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61个。通过各专项工作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运用自查自纠、现场检查、财务审计多种手段开展抽查检查,落实监管要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实施包容免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依法依规贯彻执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推进实施《广东省民政部门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进一步提升全市民政领域执法精细化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效能,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兜牢基本民生保障,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着力推进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排查救助专项行动,形成了特殊群体“救治、落户、救助、帮扶、保护”机制。出台《揭阳市困难群众民情动态监测和常态化转介处置帮扶“1+4+N”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揭阳市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动态监管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切实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深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有力消除了风险隐患。2022年,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70人,寻亲成功17人,落实户口登记62人。
(六)深化城乡社区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制定《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工作指引》,全面推行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党领导下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会议的决策程序。大力实施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全市100%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取缔23类证明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持续打造揭东区锡场镇潭王村这一全国农村社区议事协商试点,探索“1133”议事协商新路径。强化镇级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健全完善事前防控、事中跟踪、事后公开的全过程、全方位民主监督长效机制。
七、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民政工作涉及范围较广、部分业务专业性较强,也还存在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行政执法制度机制不完善、业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学习形式有待创新等问题。
八、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学法用法等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人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展民政工作,在法治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新时代揭阳民政全面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业务知识水平,切实解决部分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执法办案不严肃、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经常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普法力度,丰富宣传形式,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各方面延伸,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完善决策运行的法规体系,从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对决策运行的各环节予以明确界定和规范,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以及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