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3-30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13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市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过去的一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努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我局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我市民政事业推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和谐新揭阳做出贡献。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由揭阳市民政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各科(室)认真按照《条例》,严格执行《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于我局部分领导因工作变动,我局对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切做好了政务信息的梳理、审核、汇总、对外公布等日常工作。我局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制度建设。对申请受理、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保证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三)强化公开管理。一是通过互联网随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工作动态、便民信息。二是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布本单位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为城乡群众办事。三是扩大公开内容。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网站的设置情况:市民政局网站设有政务公开(部门简介、主要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价费公示等主要栏目,所有信息都主动及时公开。并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二)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各类政策文件,机构概况(包括领导信息、处室职能、直属单位),人事任免、各类方便群众办事的办事指南(包括优抚、伤残评定、养老、低保、五保、医疗救助)等。同时还对与民政业务相关的一些新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进行了及时公开,使民众及时知释更多的民生工作。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揭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http://gdjymz.gov.cn)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是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在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供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13年,市民政局尚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二是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我局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对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认真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改进了局门户网站的版面设计,使之更合理、更完善。但也还存在一些需改进的地方,如有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全面,公开的方式、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等,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以改正。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