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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揭阳市卫生医疗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10-31 11:2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科字〔2017〕62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卫生医疗事业创新发展,现组织开展2017年揭阳市卫生医疗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因我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正在升级改造,项目以纸质材料方式进行申报。系统升级完毕后,立项项目须在系统进行补录和签订合同书。

    二、申报要求

    支持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和霍乱、登革热、手足口病、流感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技术研究;推动寄生虫病、麻风病以及肝吸虫、职业病危害等综合防治;支持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的有效防控技术研究;推动中医药技术研究,促进中医药服务与慢性病防治工作相结合;支持针对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老年人疾病防治及健康管理研究;推动优生优育和农村普惠医疗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等。要求项目有先进性、创造性和可行性,项目完成后能攻克诊断、治疗、康复难题,形成临床应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或优化医疗服务模式,项目结题时须形成科技成果。项目申报须提交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等附件材料,并经主管部门推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

    1、项目已获得立项支持的或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再次申报的。

    2、申报人在研项目超过3项(含3项)的,或项目合同到期一年仍未结题验收的;两年内承担的项目“不通过验收”的。

    3、未按要求提供重要附件的。

    4、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推荐的。

    5、因违反科技管理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申报单位通过揭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表,按内容填写后与相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各种附件材料分类置于申请书后面),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和市直单位须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市科技局(一式3份,含推荐函和2017年卫生医疗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三)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采用竞争性原则择优立项,原则上不配套经费。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决定。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部门推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下午17:00前。

    附件:1、揭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卫生医疗类)

          2、2017年度揭阳市卫生医疗项目汇总表

          3、2017年卫生医疗项目申报情况核实表

    联系人: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科  纪 敏    8768138

 

揭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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