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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案例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20 10:29: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普宁市城管执法局聚焦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三张清单的实施,助力打造“诚信一路绿灯、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环境。

  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普宁市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该公司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点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普宁市城管执法局依照《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第三项措施:依法依规在“信用揭阳”等渠道共享公示失信信息,公示期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公示后在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报告上显示相关信息,该公司合作伙伴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失信信息,通过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失信惩戒,做到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无处不在”,有力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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