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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案例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3 18:41:3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榕城区城管执法局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主体,依法采取共享公示失信信息、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推送政府部门自主参考等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失信主体。

  某传媒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榕城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还在其他两处实施违法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榕城区城管执法局于2023年1月12日依法依规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并责令该公司1个月内将案涉大型户外广告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榕城区城管执法局通过揭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失信信息公示。

  点评: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属于一般失信行为。榕城区城管执法局依照《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第三项措施:依法依规在“信用揭阳”等渠道共享公示失信信息,公示期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公示后在失信主体的信用信息报告上显示相关信息,该公司合作伙伴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失信信息,通过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失信惩戒,做到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无处不在”,有力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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