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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战“疫”】防控疫情,普宁城管在行动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5 09:27:5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普宁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市有关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联防联控工作。


      1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一是成立由黄伟文局长任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二是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1月23日下发《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值班领导、值班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局各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普宁,确需离开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执法各大队要严厉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市容股要加强协调、督促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业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1月27日上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讲话精神和1月26日省、揭阳市视频会议、张时义书记讲话精神,并进一步部署全局防控工作。黄伟文局长强调,要提高政治意识,充分认识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克服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全身心投入到防控工作中去。黄伟文局长指出,各分管领导和各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强化行政手段,对不配合执法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外勤人员要戴口罩。要继续摸查湖北藉人员信息,有情况要及时上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局领导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一线,极大鼓舞干部职工的士气,为防控工作的开展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协调、督促全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场(街道)要切实做好加强环境卫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特别是目前非常时期,千万不能麻痹大意,务必全力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二是传达贯彻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给乡镇场(街道办)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及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三是会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联合下发《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派出2个巡查组对全市28个乡镇场(街道)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进行面上巡查、暗访,督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及各乡镇场(街道)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发现生活垃圾乱堆放(没有及时清理运走)现象9宗,发落实整改函6个。完成城区26座公厕的清洗和消毒;出动985人次,员工保洁车865辆次,扫地车10台,日产日清垃圾近800吨。

      2、户外经营执法工作。阶段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48人次,严厉查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重点对莲花山公园、普宁广场、兰花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及占道经营摊贩、饮食商铺进行清理整治,共清理户外流动食品摊档497宗,规范饮食店入室经营422宗,落实“门前三包”68宗,清理取缔占道经营138宗,取缔落地广告牌75块,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7宗,乱堆放垃圾12宗,清理劝退普宁广场售卖口罩1宗,劝离无戴口罩80多人。






      1、开展对从武汉返回普宁人员(含家属人员)摸查工作。

      2、要求干部职工做好自身防控措施,并及时了解疫情进展信息;对市区2个公园实行闭园,对5个市政公园广场出入口拉起警戒线临时封场;督促家宝公司做好园内公共卫生,对所属公园广场及其它公众场所(包括公厕)和垃圾压缩站、收集点进行全面消毒。

      3、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按照官方渠道转发信息,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4、加大宣传力度。在各公园、广场显眼处悬挂宣传条幅14条,并张贴防控公告。要求各公园广场管理人员宣传疫情进展及防控须知,耐心劝导游客离场。同时,通过局务微信群及时宣传权威部门防控知识和防控措施。

      5、购买防护物资。经多方联系,购买医用口罩3000多个,供外勤人员使用。同时,购买消毒液对公园广场公共场所、局办公大楼和电梯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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