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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揭阳市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25 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司法局,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4月22日局党组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司法局参照制订本地区工作要点。

         附件:《揭阳市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揭阳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2日



揭阳市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2年,揭阳司法行政机关既要更加充分发挥好“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优势,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更要担当“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首要政治任务。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以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法治揭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总目标,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十项统筹”为抓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动力,强化实干导向,踔厉奋发,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优势,高质量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贯通,为我市加快建设活力古城、滨海新城、产业强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不断强化政治建设

        1.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行政队伍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局政治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2.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狠抓政治要件督办落实。严格执行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和司法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七项制度机制”,把“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要求制度化、机制化、具体化,以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生动实践践行“两个维护”。(局政治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3.进一步筑牢严密的组织体系。深入实施新一轮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党建“最小单元”作用,提升司法行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健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机制。持续深入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局政治处、机关党委、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4.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调贯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统筹起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治理成效。(局机关党委、政治处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揭阳建设

        5.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贯彻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若干举措》,贯彻实施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出更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建设亮点品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揭阳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

        6.推动落实依法治市“十项统筹”,建设“法治揭阳”。统筹谋划起草印发法治建设“两规划一纲要”我市5年实施方案,顶层科学设计法治揭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高质量一体建设。统筹部署迎接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高质量推动考评各环节任务落实到位,力争考评成绩取得新突破。统筹开展法治揭阳建设考评,检验全市法治建设水平,高质量推动整体提升。统筹开展依法治市绩效考核、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检验、促进、提升市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依法治市。统筹开展法治建设调研及法治揭阳建设社会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法治获得感。统筹开展法治专项督察,推动重要领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统筹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调研和创建活动,高质量打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品牌。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提升政府公信力。统筹部署推动市、县、镇等报告主体高质量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统筹开展法治建设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法治人才综合能力素质。(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按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7.压紧压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年终述法工作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深入开展年度法治揭阳建设考评,推动将考评结果作为县(市、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依据。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法治督察,紧盯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其分工方案加大督察力度。有针对性开展重大法治事件专项督察,根据省的部署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督察结果应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8.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加强县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推动工作力量到位、高效规范运转、有效履行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用好省的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法治结对帮扶政策。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深入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原有的基础上,到年底再创建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根据省的部署制定揭阳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提高法治人才优质增量供给。(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三、强化基层维稳,助推“平安揭阳”建设

        9.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对标对表省厅和市委政法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政治安全风险排查和安全稳定专项行动,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抓严疫情防控,全方位筑牢全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严密防线。守好守牢司法行政领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政治处、办公室、律师工作管理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

       10.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力量,研究加强行政调解、商事调解政策措施,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健全并运用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推进矛盾纠纷类案同处、源头治理。认真履行平安揭阳重点人群专项组职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11.打造社区矫正工作品牌。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深化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按时优质完成我市智慧社矫3个试点县(市、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贯彻落实《广东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及考核奖惩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体系。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和社区矫正工作量化考核,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每月一主题”教育和“一县区一品牌”计划,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线上教育和心理矫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

       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2.全力推动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深化。动态梳理政法领域和市委改革办改革任务,制定和优化年度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台账,重点抓好我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实施意见 2022年收官任务落地落实。根据省厅的部署,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和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强化政治责任、工作责任、监管责任、保障责任,完善“督责”“考责”“追责”制度机制,健全刑事执行制约监督体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法律服务管理监督体系等六大体系,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统筹协调,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落实)

       五、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3.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推动重要立法项目提交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协调解决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立法制度建设,配合省厅推动出台立项调研论证、法规规章审查、立法协调、立法风险防范、立法宣传总结等方面的工作规范,不断丰富和拓展“4+X”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立法咨询专家组织联络等工作,加强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立法听取意见工作机制。(局立法科负责)

       14.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协助编制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科学编制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强化民生领域立法,努力健全揭阳治理急需、人民生活期盼的法规制度。(局立法科负责)

       15.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切实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盲目立法,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局立法科负责)

       16.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建立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推广应用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负责)

       六、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

       17.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对照整改,深入开展第二批全国和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局法治督察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18.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优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组织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加强对《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培养熟悉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人才。压实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公职律师统一调配制度,推动公职律师有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市、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监督和指导。(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19.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清理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省厅部署要求做好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局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负责)

       20.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部署要求,推动新行政处罚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等制度。贯彻执行《广东省非现场行政执法办法》,加快推进全面上线应用非现场执法系统。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21.大力加强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根据省厅部署统筹做好市县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加大对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按部署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解决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抓好省即将出台的《广东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全方位普及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22.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拓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贯彻执行省厅关于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系列要求,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全面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倒逼依法行政。(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法治社会

        23.增强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实效。全面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机制,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积极参加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季。加强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新模式。(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24.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根据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年底前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优化升级精准化、智能化法律服务网,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语音平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深度融合。稳步推进区域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25.持续拓展律师服务能力水平。健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千所联千会”长效机制,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引导公司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完善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推进律师职称等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分级分类评价。推动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律师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推广使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实施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局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律师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工作。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公证机构普遍建立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展“公证为民服务提升年”活动,研究建立公证执业活动稽查制度。继续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项服务措施,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发挥好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研究细化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信息共享、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等措施。加快完善仲裁机构运作机制,推动仲裁专业化发展。加强公证、司法鉴定协会建设。(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动法律援助等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力办好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市政府民生实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认真组织实施 2022 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展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完善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制度。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局法律援助处、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推动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涉外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双一流”工程,加快培育商事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推动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库。(局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

        八、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29.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部署要求,适时召开全市司法所工作会议,努力将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小所大作用”。开展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部署司法所队伍素质提升强基三年行动,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水平。(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牵头负责,局各相关科室(处)、直属各相关单位参与)

        30.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稳步推动解决一些地区司法业务用房“三个明显”问题。健全完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工作体系(局装备财务保障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提升装备财务保障水平。积极协调安排好年度各项预算资金。持续落实司法行政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用足用好省厅关于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支持的有关政策。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运维及网络安全经费保障。(局装备财务保障科负责)

        32.加快“智慧法治”建设应用。推广应用广东省依法治省一体化平台,为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提供科技支撑。深度参与全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深化“智慧矫正”建设。加快“智慧普法”建设,推进律师、公证等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司法行政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信息化项目建设主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实干实绩导向,打造担当作为队伍

        33.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总结队伍教育整顿经验做法,完善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十个严禁”。从严监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局政治处、律师工作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34.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能力建设。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干事创业、有为有位”的实干导向和政治环境,鲜明选人用人标尺,突出识人察人看品格,选人用人重作为,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实惠,让吃苦者吃香;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强化担当精神,提升实干能力。(局政治处牵头负责,局各科(室、处)、直属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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