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揭阳市2013年第四季度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61号)的有关要求,揭阳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2013年第四季度国控企业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完成情况

按照《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环办〔201349号)的精神,我市共有国控企业39家,废水国控企业30家,废气国控企业1家,国控污水处理厂8家;其中惠来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惠来县城污水处理厂)惠来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为同一家企业,我市国控企业实际为38家。

我市环境监测站和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及采样、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完成率为100%。监测期间,揭西县龙达纺织有限公司和普宁市联有印染有限公司停产(附停产报告和现场勘查笔录)。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通知》(环办〔20101)的精神,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由省中心负责监测,但本季度省中心委托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并上报数据。

因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及脱硫系统于20139302200停机,按照计划进行脱硝改造,预计工期为75天(附2号机组停产情况报告)。故我市环境监测站本季度只对其134号机组进行监督性监测。

二、监测结果

从监测结果看:

128家废水国控企业出水口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纺织染整工业一级标准。

2废气国控重点源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3#4#机组锅炉废气中烟尘、SO2NOX、烟气黑度等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第2时段标准要求(Vdaf≥10 %);烟囱排放口烟气黑度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2-2009)中《火力发电锅炉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限值》的要求。

3、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揭阳市揭东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揭阳市揭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揭西县棉湖污水处理厂、惠来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惠来县葵潭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揭阳市普宁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即两标准交叉执行,取其中严标准限值)。

 

附件:第四季度揭阳市监督性监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测数据报送表.doc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31217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