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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揭阳市2014年第一季度监督性监测情况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4-03-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61号)的有关要求,揭阳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2014年第一季度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完成情况

按照《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粤环办〔20146号)的精神,我市共有国控企业13家,废水国控企业12家,废气国控企业1家,其中国控污水处理厂7家。

我市环境监测站和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照规定的监测项目及采样、监测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的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完成率为100%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通知》(环办〔20101)的精神,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由省中心负责监测,但本季度省中心委托我市环境监测站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并上报数据。

因临近春节电网系统负荷较低,按照广东省电力调度中心安排,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于201412023:48停机。故我市环境监测站本季度只对其134号机组进行监督性监测。

二、监测结果

从监测结果看:

1、废水国控企业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普宁市联泰印染制衣有限公司、普宁市丽源通纺织有限公司、普宁市彬盛织造印染有限公司、普宁市成发制衣有限公司出水口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纺织染整工业一级标准。

2、废气国控重点源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612-2009)第2时段标准的要求;3#4#机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均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的要求。1#机组锅炉平均脱硫率为93.4%,平均脱硝率为80.1% 3#机组锅炉平均脱硫率为97.1%,平均脱硝率为87.3% 4#机组锅炉平均脱硫率为97.6%,平均脱硝率为82.4%

3、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揭阳市揭东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揭阳市揭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揭西县棉湖污水处理厂、惠来县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惠来县葵潭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惠来县葵潭污水处理厂)、揭阳市普宁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严者(即两标准交叉执行,取其中严标准限值)的要求。

 

 

附件:2014年第一季度揭阳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报送表.doc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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