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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安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根据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环保厅转发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揭阳市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2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223日印发

 

揭阳市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环保厅转发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630前完成全市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从201771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并按规定建立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记录台账及定期报告制度。

二、发证范围

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的火电机组所在企业。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实施准备

各级环保部门要开展管辖范围内企业调查摸底,明确排污许可证核发对象和实施方案,于2月底前完成,并报市环保局备案。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

(二)指导企业申报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暂行规定》和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指导企业确定和计算申请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许可事项,制定自行监测等方案,按规定开展申请前信息公开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众端网址:http://permit.mep.gov.cn)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签署《承诺书》并在规定期限内到核发机关申请排污许可证。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协助填报,但企业仍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规范审查核发

各级环保部门按规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10.102.36.1/permit/login.jsp)上,审核企业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程序和排污许可证样本,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201511日前建成投产的项目按照现有污染源管理,其余项目按照新增污染源管理。

  (四)集成管理要求

  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将对企业废水、废气排放环境监督管理要求集成到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统一监管上。新增污染源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内容须纳入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是环境影响后评价中污染排放相关内容的重要依据。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量即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核算应当采用排污许可证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排放量。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统一收集、存储、管理排污许可证信息,实现各级联网、数据集成、信息共享。形成的实际排放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等各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数据来源。

  (五)强化环境监管

  各级环保部门应结合我市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工作,制定监管计划,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众投诉多的火电、造纸行业排污单位;2017年下半年对火电、造纸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监管执法。要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按期上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确保按证排污。环保部门应当公开检查结果、执法监测结果、处罚结论等监管信息,鼓励社会公众、媒体等参与监督。

四、工作分工

市、区县环保部门,按日常监督管理权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提供对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依法查处无证或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法规宣传部门负责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宣传工作。

信息部门负责我市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专网的连线工作,协助做好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确保我市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依法严格监管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将依证监管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管计划(20176月底前完成),健全制度机制,认真审核执行报告和排放数据,如实记录监管情况,不断完善监管台账,定期公开监管检查和执法信息,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环保部门要立即组织行政区域内相关部门、环境管理工作人员和企业开展排污许可制宣传和专题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向管理部门、排污单位和社会公众宣传排污许可制的改革精神,系统解读排污许可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为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改革做好工作动员、思想准备和政策法规宣贯。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应结合日常的执法检查工作,将行政区域内排污许可证检查处理情况及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实施工作进展及申请、核发情况于每月23日前报送市环保局总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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