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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环保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1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逐步使全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有效推动了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有关工作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依法行政,全力推进环保中心工作。一是水环境综合整治全方位推进。编制《揭阳市榕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2017-2020年)》、《揭阳市练江流域水质达标方案(2017-2020年)》。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全市确定总河长”“副总河长”206名,河长”1164名;设置177河长考核监测断面,全面覆盖县镇两级。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评估工作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评估工作,着手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工作,优化水源布局和供水格局,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修订《揭阳市龙江流域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开展草拟《揭阳市榕江水质保护条例》,开展《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调研工作强化水质保护法律保障2017水十条”7个责任书考核断面,地表水达到或优于3类)水的比例为57.1%,较2016年提高14.3个百分点,特别是榕江国控入海地都断面水质由4类)提升至3类)并达标;练江青洋山桥断面物溶解氧上升88.06%,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分别下47.2%5.92%37.84%,基本完成省2017年下达水质考核目标;龙江水质保持良好,国控隆溪大道桥、省控新圩桥断面水质为3类)并达标。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面达标出台《揭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揭阳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统筹谋划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结合创文创卫工作,全面抑制工地、道路、泥头车遗撒等扬尘污染。印发《打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关停取缔小熔炼、土轧钢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深化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管理。今年来,整治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57家、整治禁燃区内锅炉75。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印发《揭阳市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范围方案》,通过联通公司发短信方式,点对点发信息给“黄标车”车主,提醒提前淘汰“黄标车”可获补助、将实行全市“黄标车”限行。2017共淘汰“黄标车”3382辆。全年空气优良率为94.2%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2.8%,完成省2017年度考核目标三是总量减排、环保责任考核扎实推进印发《揭阳市2017年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方案》,分解各县(市、区) 2017年减排目标任务,明确2017年总量减排各项工作。积极督促污水处理厂、电厂、钢铁、畜禽养殖等减排项目加快进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运营不正常的市区污水处理厂等5个污水处理设施发函预警,要求提升进水浓度,发挥减排效益。协助住建部门推进9PPP污水处理厂建设。督促完成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123号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4号机组正在抓紧改造。四是抓好中央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市总共有13个问题,其中个性问题5个,共性问题8个。目前,省要求我市整改的5个具体问题中,惠来顶溪水库、桑浦山-双坑自然保护区2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泰都和国鑫2家钢铁厂问题已完成调查报告,练江污染整治及主要江河断面水质改善问题均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他面上问题正加快落实整改措施,截止12月底,部分子项目也已相继完成整改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一是制定并公布了《揭阳市环保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二是重大环保行政许可都必须通过局重大项目评审工作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年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97个,其中百日百项市级审批项目2个。三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由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行政处罚实行查处分开的制度,做到分工明确,程序规范,有效地从制度和程序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都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局法制部门审查后报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在本市相关载体统一发布。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将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法制局备案。2017年,我局共送备案行政处罚案件59件,规范性文件2件。

(三)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按照以打促建、以建促转、打治为先、集聚发展的思路,深化贯彻网格化管理,利剑出击、顶格处理,保持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以重点流域及大气污染防治为主战场,突出抓好工业园区、电镀、印染等专项执法检查,打好灵活交叉执法、双随机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连环拳;二是在全市各地先后掀起了打击印染污染、凉果污染、畜禽污染、露天焚烧、非法采石采砂等行动高潮。三是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在传统信访渠道的基础上,加强与市政务中心“市民热线电话12345”的无缝对接,确保及时接收,及时登记处理;充分运用 “互联网+”模式,利用手机微信“随手拍”的功能,通过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和揭阳市非法电镀微信举报平台,快速发现、快速取证、快速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实行24小时环境信访维稳值班制度,局办公室电话8768740作为信访维稳应急电话,落实专人24小时接听,专人负责登记,确保来访有接待、电话有回应;在局网站开劈了“网上咨询”、“网上投诉”、“局长信箱”等投诉互动平台,充分做到听民声、畅民意、解民忧;通过《行风热线》直播室,局长亲自上线,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安排网络舆情专人共6人分3班关注环境污染网络舆情,密切关注网上舆论热点,加强网络舆情收集,并以此为线索,推动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四是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17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议案5个,政协提案17个,及时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办理及时,办理质量好,在2017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2017,全市环保部门检查企业1.2万家,受理群众投诉案件3790宗,立案531宗,罚款2216.9万元,关停企业62家,限产停产企业5家,实施按日连续计罚1宗,实施查封、扣押案件84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宗,移送犯罪案件62宗。去年以来,我市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名列全省第一,公安、环保联合执法模式多次得到省环保厅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全省推广。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完善环保政务网站建设。根据关于揭阳市2016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情况的通报》(揭府办明电[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局业务的实际,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网站的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印发《揭阳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布揭阳市环保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健全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办事流程,项目受理公示和审批公示,方便群众及企业了解环境工作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情况。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不定期由办公室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按规定向公众公开信息,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保信息1102条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均已按时办结

(五)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营造环保良好氛围制定《2017年揭阳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微生活-揭阳站公众号举办环保法律法规有奖问答活动,吸引了五千多名市民参加;联合省环保职业技术学校深入到7个县(市、区)的7所中小学举办环保科普讲座。推进申报环境教育基地工作,组织志愿者开展“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全文刊登条例,印制条例单行本12000本分发到各县(市、区)和相关市直单位;举办培训班为全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条例解读。联合市检察院印制《保护生态环境  造福子孙后代——揭阳市环境污染犯罪案例选编》,发放给排污单位业主及环保工作人员加强环境保护知识,时刻提醒严守环保法律法规。邀请市委党校教授送教上门,举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专题辅导班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详细地解读,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领会。认真做好局网站、微博、微信的发布和更新管理,在揭阳电视台、揭阳日报宣传我市环保工作动态、专项行动、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局的关心帮助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全市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改进的问题,如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局将继续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建设法治环保为目标,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实现我市环境保护目标相结合,改革和创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执政能力。

我局把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重大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二)继续推进我市地方性行立法工作的开展

推进《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按规定程序上报,促使条例颁布实施。

(三)抓好环保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按照“标本兼治、水岸同治、城乡并治、疏纳结合、建管兼顾”的原则,全面铺开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攻为守,进一步强化大气联防联治举措。严厉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继续推进水和大气专项督查工作,加强榕江、练江等重点流域涉水工业企业的巡查执法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五)完善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根据新修订的《环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新的法规的实施,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逐步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促进我局行政处罚合理合法。

(六)加强对委托行政执法区环保部门的指导。

加强对揭阳产业园、空港经济区、大南海工业园区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受委托单位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执法。

 

 

 

 

                                 揭阳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9日

 

抄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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