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环保局(环安局): 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粤环函〔2016〕5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中所列企业,推行“一企一策”改造工作。对已治理完毕的企业,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及行业治理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开展排放评估工作,对治理效率低或尚未开展治理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有机废气治理改造,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林 敏,联系电话及传真:8768742,电子邮箱:2389203142@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粤环函〔2016〕525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年版)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