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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申领指南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07-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审批事项名称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

二、办理对象

个体和企业、机关单位

三、办理条件

本市注记并持册登有效牌证的机动车,不包括挂车、电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在本市驻留超过一个月的外省号牌机动车。

四、所需材料

新注册登记的车辆、在用车首次申领凭有效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到所在县(市、区)核发点申领环保分类标志

换发、变更登记或转籍登记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排气检测报告,到所在县(市、区)核发点申领环保分类标志

代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提交复印件(复印于1张A4纸、单位加盖公章)1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五、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录入系统--打印--领件

六、网上办理流程

在线申办——网上预受理——窗口受理——录入系统——打印——领件——办结

七、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即时办结

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八、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服务中心大楼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时间(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冬季工作时间(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星期六上午9:00-11:30
联系电话:0663-8071611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一、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的种类有哪些?各种环保标志代表什么含义?

环保分类标志分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大类,其中绿色标志分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IV标志四种,黄色标志只设一种。

国Ⅰ标志、国Ⅱ标志、国Ⅲ标志、国IV标志分别适用于符合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阶段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标准、国Ⅱ标准、国Ⅲ标准和国IV标准”)的汽车。

黄色标志适用于符合国Ⅰ标准以下(不含国Ⅰ标准)的汽车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由省环保局统一式样,全省通用。

二、环保分类标志发放范围包括哪些?

本市注册登记并持有效牌证的汽车,不包括挂车、电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在本市驻留超过一个月的外省号牌机动车也可发放。

本省其他地级市号牌的机动车,原则上不予发放,车主应到注册地申领。

三、环保分类标志如何发放?

环保分类标志的核发,由核发点根据车辆型号查询国家环保部公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依据核查结果、排气检测结果及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分类标志。

环保分类标志的首次核发不进行排气检测。

四、环保分类标志如何申领,需要什么证件?

新注册登记的车辆、在用车首次申领凭有效证件(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到所在县(市、区)核发点申领环保分类标志。

换发、变更登记或转籍登记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排气检测报告,到所在县(市、区)核发点申领环保分类标志。

代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需提交复印件(复印于1A4纸)1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五、环保分类标志是否有有效期?

环保分类标志的有效期原则上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未作规定的,黄色标志有效期为6个月,国Ⅰ标志和国Ⅱ标志有效期为1年,国Ⅲ标志、国IV标志有效期为2年。

六、环保分类标志有效期满的如何换发?

环保分类标志有效期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分类标志的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排气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和有效排气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分类标志。

七、环保分类标志损坏或遗失的,如何补发?

环保分类标志损坏或遗失的,机动车所有者需提交已损坏的标志或补发申请书,凭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到核发点申请补发。

八、对核发环保分类标志类别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机动车所有者对核发环保分类标志类别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技术鉴别。

九、环保分类标志核发点及技术鉴别机构有哪些?

(一)环保分类标志核发点:

序号

区域

  

  

1

揭阳

市区

市政务服务中心2206-207环保局窗口

市政府大院后

2

揭阳市恒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揭阳市区环市北路卢前路口
(联系电话:8229898

3

揭阳市恒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市区新车)

东山区建阳路交警大楼后面

(联系电话:8222898

4

揭东区

揭东区环境监测站

揭东县城人民广场文化活动中心东侧政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3276969

5

揭东区金凤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揭东区金凤路

6

普宁市

普宁市环境监测站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253002

7

普宁市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18

8

揭西县

揭西县环境监测站

揭西县城新山花园
(联系电话:5592959

9

揭西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

揭西县城河江大道5

10

惠来县

惠来县惠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惠来县惠城镇惠安路

11

普侨区

普宁华侨管理区环保局

普宁华侨管理区
(联系电话:2765055

12

大南山侨区

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环保局

大南山华侨管理区
(联系电话:6451238

13

空港区

揭阳市永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镇长美村

14

蓝城区

揭阳市万宝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揭阳市蓝城区磐东镇

(二)技术鉴别机构:揭阳市环境监测站

环保分类标志核发点及技术鉴别机构名单、联系电话通过揭阳环境保护网(http://www.jysepb.gov.cn)公布、更新。

十、申领环保标志需要缴费吗?

环保标志的核发、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在用车的排气检测费用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对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有疑问的,可通过什么途径咨询?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揭阳市环保局设立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核发咨询投诉电话:8768742

十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3、《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4、《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
5、《揭阳市实施〈广东省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办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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