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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揭环责改字〔2017〕003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0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德桥车箱厂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45200000000973

组织机构代码证:73411687-0

地址:揭阳市蓝城区霖磐镇德中村旧厝(高速路出口斜对面)

法定代表人:陈少希

2017215,市环保局会同揭阳产业园环安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的商用车箱加工制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擅自投入生产,存在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的商用车箱加工制造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或者揭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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