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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揭阳市恒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年度检测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5-12-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揭阳市恒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揭阳市恒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普宁市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揭西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和普宁市杰利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要求,可以作为B类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业务。

现拟委托:

揭阳市恒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委托期限自201581日至2018731日。

揭阳市恒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委托期限自201581日至2018731日。

普宁市科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委托期限自201581日至2018731日。

揭西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委托期限自2015124日至2018123日。

普宁市杰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委托期限自2015124日至2018123日。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291005

传   真:0663-8291005

 

 

 

                       揭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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