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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17 17:1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共揭阳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把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局首要的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统筹兼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工作。开展集中整改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10场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整改工作滞后的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于7月8日下午巡察反馈会后,迅速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市委书记王胜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官俊程同志在巡察反馈会的讲话精神;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并就我局落实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局党组书记魏智勇同志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大意义和落实整改的重要作用,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的整改工作都当作“必答题”,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扛起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牵头抓总、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分工推进,责任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整改。7月15日,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同时明确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党组会常设议题之一,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局党组书记对进展滞后的整改任务重点督导,重点推进。

  (三)高位部署推动,汇聚监督合力。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同志高度重视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7月上旬,听取了我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特别是重点问题的整改思路,审阅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8月31日下午,市委常委、副市长蔡淡群同志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了我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以及重点关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的汇报、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的汇报,以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官俊程关于我局落实巡察整改阶段进展的意见。蔡淡群常委最后强调:一是要通过理论的提升推动认识的再提高、压实压紧整改责任;二是要将巡察发现问题的压力变成推动工作的动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三是要将巡察整改的结果体现在工作成效的大幅度提升上,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四是要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四)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2022年10月11日,召开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深挖问题,带头担当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领过来,挺在前面履责问责,站在一线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不走偏、责任不空转。同时,班子成员本着对组织、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挚坦诚、一针见血地提出批评意见,达到了正视问题、达成共识、增进团结、凝聚力量的目的。

  (五)强化建章立制,推动成果转化。我局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化标本兼治,把解决个性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促进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固化巡察整改成果。阶段来,起草《揭阳市“十四五”水质考核断面约谈工作方案》等全市性工作方案8个,修订完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4个,新制定《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担任专家行为的通知》《揭阳市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制度5个,建立健全了管权、管人、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中,4个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限期整改的问题有14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积极协调推进中,9个长期坚持的问题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中;制定的83项整改措施中,65项已整改完成、其余18项整改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中。

  阶段来,共印发全市性工作方案8个、修订完善制度机制4个、新建工作制度5个,严格按要求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实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①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列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组织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2022年7月份以来,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共10场次。

  ②全力推进治污攻坚。局党组及班子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核心位置和关键环节来抓,聚生态环境领域之合力,全力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总结去年攻坚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谋划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协助市委、市政府于4月21日召开揭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暨2022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部署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方向和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治污攻坚。二是做好规划部署工作,根据上级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谋划好全市攻坚规划及工作部署。印发《揭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揭阳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揭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揭阳市2022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揭阳市2022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压实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责任,确定攻坚方向和路线,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是推动工作落实,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全力推动工作落实,每季度收集全市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③聚焦重点任务环节。一是突出治水攻坚。阶段来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带队实地调研检查市区北部沿江管网及泵站、市区、仙桥南、霖磐和桂岭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点位30余个,分析存在问题并现场落实地方整改;督导推进重点支流污染整治,实地检查揭阳楼后渠、大港溪、东寨内河、尚行桥等重点支流50余条,华清河、狮石湖水、大潭河、雷岭—盐岭水、溪东溪等入海河流5条,采用无人机航拍支流10条,现场检查问题落实属地政府整改。二是加强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调度。7月7日印发《关于调度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的函》,每月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加快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运营监管。三是强化水污染执法监管,8月27日市政府印发实施《揭阳市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榕江、枫江、练江劣V类支流所属区域,实施综合执法。四是为保障国庆期间水环境质量,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坚守一线,亲自带队、现场指挥,全面加强执法和监测,出动300多人次对重点流域劣Ⅴ类支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整治,全面强化污染源排查管控,消除污染隐患。1-9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163人次,检查企业6013家次,立案108宗,依法依规进行罚款;责令整改企业57家,关停取缔企业32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4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

  ④加大深入调研力度。今年来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74次到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切实推动工作落实。

  (2)针对“全力以赴破解水质大考难题水平仍需提升”

  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①水质改善情况。1-9月,练江青洋山桥断面水质V类,达标;榕江龙石断面水质IV类,达标;榕江地都断面水质IV类,不达标,超标指标溶解氧3.97毫克/升,除溶解氧外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等其余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III类或以上标准。1-9月,狮石湖水、华清河2条水质为V类、溪东溪水质为IV类,雷岭—盐岭水、大潭河2条水质仍为劣V类,超标指标为氨氮。9月单月5条入海河流水质均达V类或以上标准。我市1-8月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排全省第3位。

  ②加强统筹部署。一是《揭阳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揭阳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揭阳市2022年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规划部署了今年及“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二是2022年7月28日,局主要领导陪同市领导调研榕江、枫江流域支流整治和地都国考断面水质情况,并在随后召开的揭阳市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推进会上通报了地都断面水质状况及达标形势,全面分析了地都断面溶解氧不达标存在问题和原因。10月9日,在榕城区组织召开榕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作会议,听取并研究部署了榕城区北部、中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10月11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支光南带队到榕城区、揭东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国考断面攻坚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到榕城区中部、北部水质净化厂选址点调研,听取榕城区关于榕江干支流水质状况,中部、北部水质净化厂规划建设情况及污染源排查接驳情况汇报。随后,前往揭东区玉滘镇新尖美路管网建设现场,督导调研枫江流域生活污水干支管网建设工程,听取揭东区关于榕江干支流水质状况、枫江流域管网建设及污染源排查接驳情况汇报。

  ③加强调研督导。一是督导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阶段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地调研检查市区北部沿江管网及泵站、市区、仙桥南、霖磐和桂岭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点位50余个,分析存在问题并现场落实地方整改;就榕城区北部、中部污水处理厂选址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建设模式进行探讨。二是督导推进重点支流污染整治。阶段来,实地检查揭阳楼后渠、大港溪、东寨内河、尚行桥等重点支流50余条,华清河、狮石湖水、大潭河、雷岭—盐岭水、溪东溪等入海河流5条,采用无人机航拍支流10条,现场检查问题落实地方整改。

  ④建立监测机制。已印发实施《揭阳市“十四五”水质断面设置及水质目标任务方案》,5个国考断面和5条入海河流等已列入常规监测,监测情况每月通报县(市、区),同时对榕江地都断面溶解氧偏低和上游部分重点支流仍未消劣问题分别向榕城区、揭东区发函提醒,推进影响最大的重点区域、重点支流优先完成治理。

  ⑤建立约谈制度。已印发实施《揭阳市“十四五”水质考核断面约谈工作方案》,6月27日下午,市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河长约谈会议,对榕江、枫江流域水质较差的支流河长进行约谈。

  (3)针对“持续净化蓝天、改善空气质量劲头不足”

  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①今年1月至9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2%,PM10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PM2.5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9月份以来,受不良气候条件影响,全省发生多城次的臭氧超标,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我市9月份可能发生轻度污染天数为23天,经我市全力应对,实际轻度污染天数为8天。

  ②制订《揭阳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各类大气污染整治。持续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和深度治理,对接省厅帮扶工作,开展现场检查调研10余次,加快推进重点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落实重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

  ③新建机动车遥感监测点位2个,提升我市机动车排放遥测监测能力,基本实现覆盖汕头市、潮州市、梅州市、普宁市、揭西县等5个方向来车尾气遥感监测;加强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检查22家次,发现问题62项次,均要求机构限期整改。加强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和问题整改;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和国控点周边区域重点路段交通疏导和管理,对载重大货车进行分流管控,减少因交通堵塞和怠速停车产生的尾气污染。

  ④加强重点区域污染管控,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合力遏制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码头扬尘、矿山采石场扬尘、露天堆场、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等各类面源污染。

  ⑤依托无人机航拍服务、走航监测及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露天焚烧、施工工地扬尘、空气质量异常区域巡查监管,协调城市执法局、住建局、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扬尘、工地扬尘、露天焚烧现场从严监管,阶段来,通过实施无人机航拍巡查,及时扑灭露天焚烧点110宗以上,协调住建部门加强工地扬尘“六个100%”措施管控80家次以上,巡查涉气企业200家次以上。

  ⑥强化与汕头、潮州协同防控、联合响应,加强与气象部门预警预报与会商研判,适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今年来我市共启动三级应急响应11次、累计48天,坚决遏制臭氧污染,全力以赴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4)针对“打好土地污染防治保卫战基础薄弱”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为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揭阳市2022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针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联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评审。目前各项工作任务按省的工作部署推进,其中,关于省审计厅指出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防渗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我市6个工业聚集区的防渗处理工作,已逐个现场督导,并与辖区分局深入交流后,形成整改措施,现加紧推进,计划于10月下旬完成园区防渗调查报告的编制及专家评审。

  ②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已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重点名录,并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法定义务责任,统一公开自行监测结果。

  ③推进我市土壤环境监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配合省级部门进一步优化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建设。

  2.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缓慢

  (1)针对“协调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达标排放质效不高”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①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练江676公里市政污水管网已完成321.27公里、2039公里雨污分流管网已完成409公里。二是6月27日、7月28日,市分管领导连续组织召开了榕江支流河长约谈会和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推进现场会,并于10月7日到榕城区召开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将市区污水处理由单中心转变为多厂协同处理的模式,推动市区北部、中部水质净化厂(合计处理能力8万吨/日,纳污范围与原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相同)建设,优化污水处理体系,降低市区污水处理单中心长距离超负荷运行带来的风险;同步将枫江流域与省环保集团合作管网项目等均作为下一步主要工作重点推进。三是局主要领导就北部、中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多次进行现场调研、推进落地,组织生态环境部华南所、省生态环境厅环科所技术人员对五个污水处理工艺进行评价。

  ②提升污水处理效益。一是市分管领导连续召开会议,局主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要求各地优化现有处理能力,压实榕城区中部片区、北部片区以及揭东区曲溪、磐东、锡场等重点镇街管网覆盖区域的居住小区、农贸市场、餐饮、洗车场、美容美发等场所污染源系统排查工作,结合到普宁参观学习练江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台账,将排查成果转化为工程手段,推进截污管网建设与完善,提升仙桥南、仙梅、揭东城区、开发区新区等已建污水厂的进水浓度和负荷率,积极推进霖磐、桂岭、白塔、龙尾等4座镇级污水厂尽快正常运行。

  ③加强督导检查。阶段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地调研检查市区北部沿江管网及泵站、市区、仙桥南、霖磐和桂岭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点位50余个,分析存在建设和运营存在问题并现场落实地方整改。对仙梅、空港经济区、揭东城区、市区西区、玉滘镇等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效益未充分发挥问题分别对榕城区和揭东区发函提醒。

  (2)针对“固废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①加强项目调度,每月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掌握项目实际情况,立足工作职能,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涉生态环境问题,强化牵头作用,落实大南分局加强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

  ②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履行属地职责,督促大南海分局针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情况,采取约谈等方式要求项目公司按照工业区关于项目建设的指导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项目企业主体责任,优化内部组织,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至目前,子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及物化综合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2022年4月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2年5月26日点火成功,2022年7月4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一年期),开始收运物料。另一子项目,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绿色循环中心项目因招标投诉造成2次废标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现第三次招标工作已完成。2022年7月10日人员已进场,目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及桩基静荷载试验及低应变检测,承台梁施工已完成50%,架空层钢筋及模板安装完成30%。

  ③行使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调度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压实相关单位涉固体废物行业管理职责,督促市城管执法局完成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公开招标工作。至目前,揭阳市区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厂(二期)已取得环评批复;揭阳市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一期)已取得立项批复、PPP项目入库批复,并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目前正落实中标社会资本方尽快与市投控集团组建项目公司。

  ④督促惠来县政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至目前,围绕引进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社会资本来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750吨/日),列出工作时间计划,完成项目有关事项征求意见,落实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督促揭西县政府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揭西县环保能源产业园项目(揭西垃圾焚烧发电厂6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中心100吨)已完成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编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详细性控制规划及特许经营权招标等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评审等前期工作。

  3.严格落实环保执法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

  (1)针对“个别企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未能依法处理”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2〕B229号),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完善《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已印发实施。    

  ③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2019年4月检查发现某印染厂存在“未批先建”问题,原惠来县环保局认为该厂现场主动停产改正违法排污问题,并积极落实拆除整改,故没有对该厂再进行处罚。2019年8月,该厂通过县环保局批准后进行技术改告,2020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由于该厂“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过了二年追溯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相关人员已进行约谈处理。随后惠来分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2022年8月3日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入海排污口的设置未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8月3日惠来分局对该厂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关闭该入海排污口,2022年8于12日惠来分局对该厂依法处以罚款。

  2针对“个别企业建设项目‘未验先投’问题长期隐身于监管视野”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2〕B229号),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经查,巡察组反馈问题中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均系处罚当年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时发现,并依法依程序处理,根据跟踪督查,均已落实整改措施。为深入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普宁市工业企业基数大,分布较散的实际情况,普宁分局向各乡镇场、街道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场所)环境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属地政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场所)的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一厂一档制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甑别,对于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环保审批或登记手续、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场所)的落实整改;对不按规定落实整改的予以关停取缔;对于不按规定整改,又不落实停产关闭措施的,通报普宁分局依法依规查处。

  (3)针对“未能持续跟进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2〕B229号),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

  4.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管控仍存在缺漏

  1针对“个别工作制度尚未健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定期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2)针对“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整改情况:①在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报导工作动态,加大力度宣传治污攻坚成效。7月以来,共推出工作简讯33条。     

  ②9月23日,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舆情处置应对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和市委网信办的专家前来授课,切实提升业务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网络舆情处置水平。    

  ③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特别是在发布巡察反馈问题公告的1个月内和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时刻关注舆情动态。至目前,尚未发现重大负面舆情信息。

  为民意识树得不牢固,内控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加强

  1.落实为民服务理念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存在消极现象”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2〕B229号),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2021年以来,惠来分局对西塘村二家造纸厂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罚:经省环科院评估后,惠来分局按省环科院评估建议落实企业进行整改,目前基本上整改完毕,二家纸厂近期投入试生产。近期,未有接到群众举报事项。

  ③对《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工作制度》和《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行修改完善,待党组会通过后印发实施。

  (2)针对“个别分局行政许可实施流程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各分局对于告知承诺制的项目不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开展实质性审查,经受理公示及审批前公示后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3)针对“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仍存在差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每周更新重点项目环评进展,协调解决项目环评存在问题,实施挂账销号管理。建立健全“一把手”走流程常态化机制。局主要领导每季度到政务窗口体验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印发实施《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内部审批流程》修订版,进一步压缩了办理时限,简化了内部办理环节。提前指导中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为我市炼化一体化项目早日投产做好各项环保服务工作。8月5日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发证”的高效服务,为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②已订阅一批2022年《环境》杂志,分送各分局辖区内的重点企业,为企业主提供最新环保法规政策。继续订阅一批2023年《环境》杂志、《中国环境报》分送企业。今年来,配合省宣教中心组织企业参与水产养殖行业专题宣讲、大亚湾化工园区专题宣讲、电镀、石材等行业专题宣讲等共8场次,有效提高了企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及规范化运营管理水平。在开展执法过程中,注重现场进行帮扶指导,了解企业环保管理情况,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寓服务于执法之中。    

  ③已在在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将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置顶。已在“公共服务”专栏设置“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链接。通过举一反三自查,重新修订印发了《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管理制度》。

  2.加强内部监管督导急需推进

  (1)针对“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2〕B229号),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2022年10月24日 揭东分局联合新亨镇政府到某石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场没有生产。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以外,自2017年1月以来,揭东分局没有接到对该公司的来电、来信投诉。

  (2)针对“执法监督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2〕B229号),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

  ②对各分局在改革前持有执法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对证件过期的督促各分局及时回收并上交原发证机关。

  (3)针对“个别人员纪律意识淡薄”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对相关2名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以个人名义出具的专家意见时必须依法依规。       

  ②已印发《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出担任专家行为的通知》,以制度管人管事。

  3.专项财政资金监管不够严实

  (1)针对“存量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清缴”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将资金指标收回。

  (2)针对“个别分局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针对巡察反馈榕城区2个项目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7月27日发函榕城区政府《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环保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函》(揭市环函〔2022〕398号),要求榕城区于9月15日前组织落实整改。榕城区政府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榕城分局及榕城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关于按规定收回各单位部分存量资金的通知》精神,2019年12月31日榕城区财政局已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对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饮用水源区违法清理)220万元进行了统筹。二是2022年9月29日区政府七届15次常务会议已审议同意对原七届1次常务会议同意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00万元(榕城区榕江南河支流(部分)水环境治理工程)统筹调剂方案,调整为3000万元按原渠道用于区农业农村局榕城区榕江南河支流(部分)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②为督促各地用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我局于8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督查的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督查。8月11日及23日,对普宁市、惠来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督查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现场踏勘的形式,调研了普宁市印花行业绿岛建设、惠来县资深美丽海湾(二期)综合整治、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等5个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③每月组织各分局在省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全市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入库情况进行通报。

  (3)针对“‘三公经费’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2021年底市局新购置新能源汽车1辆,2022年已公开拍卖老化公车1辆,正在采购新能源汽车1辆。针对公务用车运维费超预算问题,市局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维费,2021年已将公车运维费用控制在预算内。

  ②通过每月统计分析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情况后,量入为出做好开支,市局2021年已将公务接待费用控制在预算内。

  ③榕城分局(2021年11月绑定)、揭东分局(2019年11月绑定)、揭西分局(2020年3月绑定)、普宁分局(2022年7月绑定)、惠来分局(2022年7月签订协议,8月开始使用)公车已全部完成公车定点加油卡的绑定,并做好加油卡的管理和使用。大南海分局、高新区分局无配备公车,暂时不适用绑定加油卡制度。

  ④有关分局已落实清退并完善餐费报销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

  (三)党建主业意识淡薄,队伍建设存在诸多短板

  1.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扎实,基层党建存在诸多短板

  (1)针对“党的建设抓而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配齐局机关纪委书记,并对机关纪委班子重新进行分工。

  ②局机关纪委定期组织学习,并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7月以来,开展谈话提醒11场次。

  (2)针对“个别分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极不严肃”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已责令相关2名人员作出书面深刻检讨,并要求各分局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

  ②拟于年底对各分局开展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抽查。

  (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②9月中旬,局党组书记魏智勇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局机关全体党员上了一场以“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纪律”为主题的辅导党课,通过回顾入党誓词的历史沿革,促进党员干部以誓词为镜、审视自身、端正行为、守责担当。

  ③在局二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揭阳市反腐倡廉电视专题片《永不懈怠》和揭阳廉洁公益广告《揭阳玉雕》等,警醒全体干部职工牢记宗旨、严守纪律、警钟长鸣。

  ④在中秋、国庆前夕提前在局办公群发生提醒短信,要求大家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有关纪律规矩,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4)针对“个别分局党费收缴管理不严”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落实相关分局党组织对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②开展“三会一课”时,加强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

  ③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按规定上墙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2.规范理顺机构编制人员久而未决

  (1)针对“编外人员久借不还”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经全面清理,在分局借用的3人中已有2人调入市局工作,1人归还分局;已退回借用驻市站的工作人员共5人,已退回借用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1人;学会借用人员已全部退回学会;因工作需要,借用市废物污染控制中心的4人需继续借用。

  (2)针对“系统超编情况严重”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在积极协调推动下,相关县(区)政府对原县级环境监测机构不符合转隶人员的分流转岗已形成初步方案,并将按程序稳妥实施分流工作。

  (3)针对“机构改革推进缓慢”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①已完成揭东、普宁、揭西、惠来4个监测站拟转隶人员的档案审核工作,并反馈各相关分局核实、完善有关资料。

  ②已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沟通人员划转手续的具体细节,并尽快办理划转手续。

  3.干部选育管用缺少科学谋划

   (1)针对“班子成员年龄结构偏大,干劲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同意,并提交市委研究决定,原总工程师已转任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2)针对“个别科室力量长期未能配齐”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①人事科长一职已任命。

  ②已通过竞聘的方式,配备市废物污染控制中心的工程师,优化队伍结构。

  ③已启动市废物污染控制中心副主任的提拔工作。

  (四)全面推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市委巡

  察整改工作仍存在欠款

  1.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个别问题整改力度

  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①每月定期调度各相关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并报省督察整改办。

  ②已于8月8日印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市督察整改办于8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清单化调度工作的函》,定期调度各相关部门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任务。

  2.针对“部分巡察后续整改跟进仍然疲软乏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①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有关执法方面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分局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落实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至市局执法科。

  ②8月25日至26日,我局组织对各分局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各分局整改工作已初步完成。

  三、固化整改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局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以严肃整改的政治自觉、敢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加大整改力度,抓紧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毫不松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持续推进整改,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推进的事项,紧盯不放,定期调度进展情况,积极协调督促,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不见到实效不松手。

  (二)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重要节点加大警示力度,打好“预防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固化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持续加大整章建制力度,重点加强财务管理、执法监管、队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10150;邮政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大道以东市生态环境局大楼;电子邮箱jyhb8768326@126.com。

  中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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