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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2-19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优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决策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普法工作、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等领导小组,以及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议委员会和市生态环境局重大项目审批委员会,局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分管领导主抓主管,各科室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民主集中制,局执法部门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均由局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提交局案件审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审批项目均由局重大项目审批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依法行政。

  (二)强化执法责任,推进依法行政。认真梳理和完善权责清单,强化职权的日常管理。目前,我局有行政许可23项(其中受省厅委托13项),行政处罚204项(其中受省厅委托8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检查24项(其中受省厅委托2项),其他行政职权8项(其中受省厅委托4项)。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并按期进行年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三是严格执行省市关于环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局作出行政处罚均严格适用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确保自由裁量权执行恰当,推进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五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2位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律师作为局的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执法能力。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局注重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有奖竞答、“低碳小达人”网络评选等一系列接地气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同时,大力推进环保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广泛普法,大力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揭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暨生态环境执法实务培训、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等;组织开展了全市环境执法、应急培训和推演等;组织参加了2020年第二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干部远程岗位培训、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远程岗位培训、全省土壤环境管理培训等,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一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布我局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健全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公开网络专栏。公开办事流程,项目受理公示和审批公示,方便群众及企业了解环境工作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情况。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按规定向公众公开信息,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68个、其它信息45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宗,均已按时办结。

  (五)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一是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投诉电话、网站平台、投诉邮箱、12369环保微信等信访投诉渠道,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群众投诉案件3326宗,处理率100%。二是认真做好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0年度,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6件,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复落实情况,办理质量好。

  (六)从严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紧紧围绕榕江东湖、龙石断面、练江青洋山断面达标攻坚,组织开展省练江交叉检查交办问题后督查、玉城河流域交叉执法检查、榕江流域专项执法检查、揭阳楼后渠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大气和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揭阳市2020年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粤东片区污染防治执法监督帮扶,实施榕江流域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加密对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和水质监测。开展2020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开展“环境安全月”、“环境安全南粤行”等行动,全力做好甬莞高速危化品车辆追尾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涉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省、市重点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震慑效应。2020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5812人次,检查企业12251家次,立案202宗,罚款金额2117.2931万元,责令整改企业173家,关停取缔企业172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8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7宗,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宗。

  (七)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服务成效。进一步简化优化环评文件报批程序,简化入园项目环评手续,统一规范全市环评审批工作;对部分项目环评文件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今年来我市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45个;疫情期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不见面”的应急审批措施。建立服务企业接待日工作制度,每月由一位局领导牵头接待来访企业;建立企业沟通联络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绿色发展。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开展抽查复核,约谈有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对5家环评编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进行失信记分。服务重点项目,协助揭阳至惠来铁路(揭阳疏港铁路)等重点项目做好环评工作,已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完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基本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2020年全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671张,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84份,完成排污登记企业13863家,标记特殊情形类企业11652家;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72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38家、固废环保专项验收76个。

  二、2021年工作安排

  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为目标,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实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目标相结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有效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聚焦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精准开展点穴式治污;紧紧围绕大气环境指标提升改善,持续强化工业源治理及监管工作,加强后督察;强化工业、畜禽养殖污染管控,严厉查处涉水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重点流域食品、印染、金属等涉水企业执法监管,规范企业排污行为。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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