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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22 16:0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分局:

  现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2021年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请各分局认真落实纳入备案范围的企业严格按备案管理程序于2021年3月14日前进行在线申报,并按管理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工作。

  (为方便开展相关工作,请各分局通知相关企业加入省ODS申报企业交流QQ群,群号为135******)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2日

(联系人:苏玲,联系电话及传真:8768733,电子邮箱:hb88889999@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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