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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排污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国家排污许可制有关事项的公告》(粤环发〔20187号),现就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揭阳市辖区内的食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19个行业排污单位应在2019年取得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新版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进行管理。具体行业详见附件。

二、申领时间

1、乳制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酒、饮料制造工业,家具制造工业,水处理行业,电池工业,配有锅炉或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含电镀、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相关排污单位于2019831日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2、其他相关排污单位于20191031日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其他说明

1、各相关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以及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我局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上述有关文件可在平台下载,平台网址:http://permit.mee.gov.cn)。

2、排污许可证具体申报流程请登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hbj)查询国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受理及核发机关为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3、202011日起,应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未按要求申领新版排污许可证的,按无证排污进行处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生态环境部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程序等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85

 

 

 

 

 

附件

 

2019年依法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明细表

 

名录序号

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类别

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

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1

一、畜牧业 03

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 032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8

三、食品制造业 14

乳制品制造144

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以生鲜牛()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的液体乳及固体乳(乳粉、炼乳、乳脂肪、干酪等)制品制造(不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

其他

9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酱油、醋等制造

其他(不含单纯分装的)

10

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

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有提炼工艺的方便食品制造 、纳入2015年环境统计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和分装的)

11

四、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5

酒的制造151

啤酒制造、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造、白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

12

饮料制造152

含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饮料制造

17

七、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

制鞋业195

使用溶剂型胶黏剂或者溶剂型处理剂的

18

八、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

人造板制造202

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

其他

19

九、家具制造业 21

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

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使用粘结剂的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以下的

29

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聚氯乙烯

聚氯乙烯

/

30

肥料制造 262(磷肥)

磷肥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磷肥制造(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66

二十一、汽车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361-367

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

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及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10吨以下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

68

二十三、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电池制造384

铅酸蓄电池制造

其他

70

二十五、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其他

71

二十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生产441

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的火力发

72

二十七、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6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46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10万吨以下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73

二十八、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7

环境治理业77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79

三十三、通用工序

热力生产和供应443

单台出力10/小时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20/小时及以上的蒸汽和热水锅炉的热力生产

单台出力10/小时以下或者合计出力20/小时以下的蒸汽和热水锅炉

81

电镀设施

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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