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绿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4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高新区管委大楼9楼,邮编:522000
联系电话:0663-8777812
传 真:0663-3339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绿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揭阳市绿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广美村经济开发试验区东三横路南中段 | 揭阳市同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是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占地面积为420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03平方米,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日用塑料制品(一次性汤勺)500吨。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粉碎设备进行加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注塑臭气浓度通过提高有组织收集效率,减少车间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揭阳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进行合理布局,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冷却塔加隔声罩等消声、减振、隔音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