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顺晖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餐具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高新区)审〔2025〕5号 | 2025-4-23 | 通过 | 揭阳市顺晖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广美村东三横路南中段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榕城区金义达塑料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揭市环(高新区)审〔2025〕6号 | 2025-4-23 | 通过 | 揭阳市榕城区金义达塑料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 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广美村中心路以东、东三横路南13号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公告单位:揭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地址:揭阳高新区区管委大楼9楼 |
联系电话:0663-8777812 |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顺晖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餐具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揭市环(高新区)审〔2025〕5号).pdf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揭阳市榕城区金义达塑料五金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日用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揭市环(高新区)审〔202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