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更好发挥人才引领发展作用,决定开展2026年揭阳市“榕江人才”申报评定工作。
一、基本要求 2026年“榕江人才计划”设置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与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文化艺术人才5个人才申报平台。 (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面向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科研活动,具有较强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能够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一线科技人才;以及我市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已在我市成功创办或实际控制科技型企业的创业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面向我市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省“制造业500强企业”,2023年、2024年市“工业100强企业”,2025年市“工业50强企业”中具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三)专业技术与技能人才 面向我市在专业技术岗位或技能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四)乡村振兴人才 面向在我市从事农技推广、种植养殖、生物种业、耕地保育、智慧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村建筑、农村文化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农村医疗、乡村教师、绿色发展等领域工作,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农村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五)文化艺术人才 面向我市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国际传播、网络传播、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解决上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或在文化艺术方面有精湛的学术造诣和较大影响力的人才。 二、组织实施 (一)“榕江人才计划”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实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市直有关部门设立评审平台,组织开展相关项目人才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平台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平台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与技能人才”平台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振兴人才”平台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文化艺术人才”平台工作。 (三)遴选工作坚持以创新能力和实际贡献为导向,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人选质量,避免同质化。对于特别优秀的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关事项 (一)各平台具体申报时限、条件、评选认定程序及其他要求,参见各平台具体申报指南(附件1-5)。 (二)申报人每轮只能申报一个平台项目,重复申报无效。第一批“榕江人才”的入选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三)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入选“榕江人才计划”的,颁发“榕江人才”证书,同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专家人才范围,享受相应人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