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揭阳市榕城区群胜家具厂(个体工商户)木质家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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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揭阳市榕城区群胜家具厂(个体工商户)木质家具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揭阳市榕城区群胜家具厂(个体工商户) | 揭阳市榕城区砲台镇桃山村三和工业区一巷3号 | 揭阳市同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8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0平方米,主要从事木质家具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木质家具2250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木工加工、打磨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压板废气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再与晾干、喷枪清洁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及揭阳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者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水喷淋用水、水帘柜用水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再定期更换,形成水喷淋废液、水帘柜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进行合理布局,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冷却塔加隔声罩等消声、减振、隔音措施;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