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
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cgj/gkmlpt/guide)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机关制定的规章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印发的与本机关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决算、财政预算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gkmlzl/)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jycgj/gkmlpt/index)在网上主动公开。
本机关还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辅助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宣传培训科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尽可能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663040/choice。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得用作他用,不得用于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宣传培训科当面提交申请。
联系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中段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3)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四)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详见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附件2)。
(五)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该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六)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中段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楼
邮政编码:522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0663-8768497传 真:0663-8768449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3040/choice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
1、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表)
2、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揭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