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经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市区共有119家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10家、个体户109家,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上述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企业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交回市政务中心行政服务窗口,逾期未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 揭阳市市区普通货运企业经营期限届满(有效期小于2022年6月30日)统计表.XLS
附件2 揭阳市市区普通货运个体户经营期限届满(有效期小于2022年6月30日)统计表.XLS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