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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揭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9-01-11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广东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转变政府职能、法治引领、强化行业管理和法律实施、夯实基础等基本原则,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市交通运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揭府法治办〔2018〕5号文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行政监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协调争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揭府办〔2018〕91号),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在我市合法合规化,拓宽了客运市场投资进入渠道,激发了客运市场活力。同时,印发《揭阳市市属道路客运车辆变相挂靠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揭市客改〔2018〕14号),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客运车辆变相挂靠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长途汽车客运经营行为;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揭府办〔2018〕40号、41号),牵头积极稳妥推进我市道路客运企业改革重组工作,提升我市道路客运规范、安全运营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和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的政策要求。

多次组织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和增量规范性文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建议并经市政府决定(揭府〔2018〕69号),对由市府办印发并由我局牵头实施的揭府办〔2015〕34号、73号两个文件进行废止。

二是积极及时跟进落实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今年来,根据市机编办《关于做好市级行政权力通用目录清单编制及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揭市机编办函〔2018〕175号)精神,对照市机编办梳理下发的《市级通用目录》,对我局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和补充完善,并在省政务网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上进行更新。同时,根据市政管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实施权责清单有关要素(包括办理流程图、办理流程说明、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实施主体性质、权力来源、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等)进行梳理完善,并录入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基本要素合法、规范、有效。

三是积极履行行政审批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目前,我市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网上流程办理,今年来,我局和直属单位共受理行政许可552宗,作出许可决定543宗,不予许可5宗,撤销许可4宗。为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相关部门(单位)结合管理职责,认真加强平时业务检查和定期组织半年、年终检查;同时,结合上级组织的有关检查活动,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来,我局专门印发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做好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揭市交〔2018〕110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揭市交〔2018〕148号),并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委托市工商局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同时,按要求组织开展了随机抽查活动。

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政策法规部门,除根据省厅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考核评议活动外,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明查暗访,对执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反馈受检单位,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我局还致力于丰富各种投诉渠道,采取设立投诉电话、网站、微信等多种方式,受理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投诉,对受理的投诉事件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

此外,我局还坚持按照“双公示”有关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在市交通公众网公示和向市发改部门、工商部门指定网站推送,接受群众监督和方便群众查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依法治市的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揭阳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揭阳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一年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根据《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市交〔2014〕311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市交〔2015〕69号),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抓落实,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印发了《2018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揭市交函〔2018〕578号)和《2018年揭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揭市交〔2018〕104号),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考核。

2.建章立制,完善各项目标管理制度

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推进和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编制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手册(试行)》(手册中明确了机关工作制度、党组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和先后制定印发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揭市交〔2016〕57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揭市交〔2016〕84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目录》(揭市交〔2017〕102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揭市交〔2017〕10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制订了《揭阳市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通知》(揭市交〔2018〕207号),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建立了一套规章制度组成的管理体系,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从而规范了依法行政,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运作,对提升交通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3.加强把关管理,保障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有效、认真落实

一年来,我局法规部门、文秘部门、纪检部门等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订、执行等工作加强审核监督,保障各项工作认真按照上级和本局依法行政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凡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办公室加强文字把关,纪检部门落实全面监督。例如,我局组织拟订《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遵循党组讨论启动、进行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并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11日行文印发(揭府办2018〕91号)

对规范性文件印发(包括其他一般性文件),均通过0A办公系统,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并编列专门文号,例如,今年我局印发的《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对客运车辆营运管理的通知》(揭市交规〔2018〕1号、揭法规审〔2018〕3号)。并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揭阳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先后出台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通知》(揭市交〔2015〕56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揭市交〔2016〕57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揭市交〔2017〕105号)。

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和民主化水平,在组织拟订《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公路工程拨款,重大开支项目等工作上,均严格遵循有关制度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8年,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办结交通行政处罚案件2285宗,处罚款853.29万元,没有发生因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在认真开展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按照《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客运车辆站外揽客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联合公安交警,采取全时段、全天候、高密度的检查方式,对市区岐山车站、仙桥大圆、广太高速口、霖磐高速口、揭阳潮汕国际机场等重点路段、区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客运班车站外揽客、客运包车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道路客运黑票点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牵头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工商、税务和市区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市区道路客运黑票点联合进行持续清理整治。

按照《汕潮揭三市“联合-2018上半年”道路运输市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部署,认真落实汕潮揭三市联合执法工作,重点整治非法营运、“营改非”大型客运车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牵头组织联合公安交警切实加大对大货车、泥头车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查处扬尘污染案件117宗。

坚持全面履职,积极开展对危运、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电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执法检查。今年来,全市共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件24宗,出租汽车案件160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案件42宗。

二是深入推进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公路管理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协作机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公路管理机构业务协作办法的通知》(粤交执[2016]1510号)要求,及时做好路政违法案件的接收受理工作。积极协调高速公路公司,做好高速公路违法案件的联合调查工作。扎实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深入到镇、村发放路政管理知识传单,并组织有关镇、村人员开展“规范执法、护路为民”主题宣传培训活动。

三是继续抓好治超工作。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了《揭阳市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揭阳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治超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治超新规,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治超专项整治行动,以运载砂石、水泥、煤炭、钢材等货物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渣土车为重点,严厉打击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改型、拒不接受检查、强行闯卡和遮挡号牌、套牌等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按照《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粤府令第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局印发《揭阳市贯彻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构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同时,我局主动上门与辖区内的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货运源头装载企业治超主体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和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警的协调配合,调派执法人员到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路达分公司和广东粤东高速公路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运营的高速公路入口现场驻点,参加入口阻截劝返的集中行动;加大对高速公路入口周边路段及货运站场的巡查力度,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分合装、堵塞车道等违法行为。

四是积极推进水路运输执法工作。面对没有执法船舶和水上执法工具不足的困难,积极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航道管理职责。主动联合港航管理部门开展水路运输、货物危货管理、港口建设、航道管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沿海航道和港口的执法工作,查处水路运输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市区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的情况,组织建设视频监控点位,做好视频监控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构建交通执法视频监控系统。目前,我市交通执法信息系统已经在辖区内启用6个视频监控头。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实施推广方案的通知》(粤交执[2017]845号)要求,成立非现场执法领导小组,并与辖区内高速公路公司建立业务协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推进传统执法方式改革,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新突破。

六是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加强行业监管,挖掘违法线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今年以来,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共摸排整理线索90条,办结线索84条,市扫黑除恶办公室采纳有效线索4条。

七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把群众举报投诉作为打击违法违章车辆的重要线索,把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案件作为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今年来,我局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交通运输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30件,查处结果均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投诉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近年来,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制度的监督落实。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每年按规定于3月底前在市交通公众网上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重大交通政策措施等信息同样在市交通公众网公开,并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将我局工作职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公开招投标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2018年,我局主动在市交通公众网站公开信息170条,其中12条同时通过报刊媒体公开信息,部分同时向市府办、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务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对政府网站内容如机构概况、人事任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都及时更新补充。同时,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件,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到100%。

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上,我局认真配合纪检、检察、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共主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协办提案12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在市委办、市府办和市政协办联合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揭阳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情况通报》(揭办字〔2018〕26号)中,我局被评为良好等次。

在加强党内监督和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上,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局每年组织2次以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组织对现场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认真纠正执法案卷存在不严谨的问题,切实推动各单位、部门加强各项交通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并按要求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单位报告工作情况。

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上,我局通过认真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设立领导信箱,开通网上咨询投诉电话和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建立完善上门信访接待制度等,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信访渠道。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防患重大集体性突发事件,我局根据交通行业的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交〔2012〕12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揭市交〔2012〕150号);同时,制订《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市交〔2015〕69号),成立了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一名副局长具体分管,办公室成员由局法规科、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着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更新);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国家赔偿法》的精神,制订了《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并于今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法律顾问制度,在聘用外部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的同时,增加本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作为本局法律顾问。    

2018年,我局共办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件350件,市信访局转办件22件,群众直接来函10件,上述投诉、信访函件均如期办结,有效畅通了社会的诉求表达,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没有因发生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补偿案件。

(七)全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通过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制工作领导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有关事项。同时明确了干部学法考试情况与年度考核和干部晋升挂钩,从而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使过去干部被动学习法律法规变为主动、自觉学习。

一年来,结合实际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培训教育。

根据市政府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及省厅文件中提出的法制工作要点,先后制订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局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专题学法计划的通知》(揭市交〔2018〕45号)、《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揭市交〔2018〕104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通知》(揭市交〔2018〕207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揭市交〔2018〕199号),同时,及时转发并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局班子带头学法并组织全体在职人员进行普法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航道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揭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和行业管理规定。

切实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助实施意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道路运输相关标准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国防交通法》、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范本、《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农村公路管理及技术规范、公路工程造价管理造价制度等政策和管理规范宣贯工作。

积极组织相关执法和管理人员参加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法制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先后组织人员参加了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举办的2018年全国交通运输局长培训、交通综合执法治超非现场执法培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汽车客运站业务培训、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运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道路运输驾驶人培训师制度推广暨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港口业务培训、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港航安全管理培训、智慧交通建设管理培训、桥梁养护工程师培训、普通干线公路基本建设技术培训、大件运输行政许可及联网系统培训、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交通系统综合交通规划与核应急培训、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培训、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交通运输系统办公室业务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培训、公路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管理培训、交通运输系统财务审计人员培训、农村公路管理培训、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安全培训等业务培训。

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培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专门到我局为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培训两次。

认真组织参加市法制局举办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培训班、市普法办举办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培训班,以及组织部、直工委、人社局、安监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政管办、扫黑办、国动办等单位组织举办的有关培训。

此外,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对交通运输管理对象、人民群众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例如,对申领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运输经营人员,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和课程,给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培训。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例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交通运输站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实际开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市区运输市场整治活动,每天派出执法宣传车在市区进行巡游,对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今年“路政宣传月”活动,与公路管理部门联合组织人员深入到镇、村发放路政管理知识传单约11000份,并组织有关镇、村人员开展“规范执法、护路为民”主题宣传培训活动;同时,结合公路服务执法大走访活动,深入运输企业和运输业户,广泛宣传交通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业务流程。

此外,我局还利用交通公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及时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八)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组织保障

 我局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三定”方案,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与工作相应人员,办公场所及办公经费由局统筹安排,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今年来,根据人员变动和形势变化,及时印发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揭市交〔2018〕250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通知》(揭市交〔2018〕207号)等文件,及时调整有关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落实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精神和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之中,同谋划、同部署,每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通部门职能、年度工作重点,抓早制订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计划,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普法工作要点”、“综合执法工作要点”、“重大交通基础建设项目计划”、“公共交通发展计划”等等,从而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性、计划性和主动性。

各单位(部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结合平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业务检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法规部门负责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指导、督促、总结;人事部门将单位工作人员的学法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和晋升条件相挂钩;局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多方合力,保障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有效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平时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

(二)部门联动执法配合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联合治超、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区域联动治超方面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仍然不够紧密;治超各项基础配套制度和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道路运政、水路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我市各地客运市场秩序仍然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二是维修业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我市境内的水路、公路里程比较长,管理的范围广,而管理、执法的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阻力大,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多,力度不够。

(四)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因各种原因,我市的非现场执法覆盖面还不广,市区只有6个监控探头,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受制于人员编制不足,行政执法监督难以经常性开展。

(六)公共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大力加强。

三、2019年工作意见

2019年,我局将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共揭阳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执法,努力践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加快依法治交进程,为我市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及时制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计划,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教育。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及时制订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计划,提高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贯彻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使广大交通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创造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二)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执法工作的开展,继续完善机构设置,加大公开招录公务员的力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优化人员组合,防止执法人员长期在固定岗位工作产生惰性执法、人情执法。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强对执法人员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治理客货运输市场。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及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立足源头、标本兼治的治超工作格局,并努力推动源头治超工作长足进展,营造良好的治超环境。

针对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客运市场秩序的问题,要以市政府牵头组织联合整治之机,坚持“以打促建、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扎实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抓好汕揭潮三市联动执法,推进与周边梅州、汕尾市的联动执法。

(四)坚持开拓进取,推动水路执法工作。要积极面对客观困难,坚持开拓进取,增加水路执法装备,主动联合港航管理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同时,要加强沿海航道和港口的执法。

(五)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提高执法保障水平。要争取省厅的支持,加强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和执法装备的配套完善,市执法局要进一步完善交通执法指挥监控系统的各项后续建设,进一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发掘执法队伍潜能,促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特点,及时制定方案计划,清理行业乱象,加大源头监管。要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打持久战、攻坚战准备。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学习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线索深挖、摸排、收集、甄别、研判能力。要以正面宣传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宣传扫黑除恶工作,打好舆论主动仗。

(七)推进执法公开,做到廉洁执法。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阳光政务”的要求和《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暂行)》规定,积极主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杜绝出现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的情况,努力构建廉洁、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八)着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和交通建设事业长足发展。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揭阳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继续积极牵头做好客运企业改革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建设扶贫活动,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优质交通运输服务要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充分公路设施条件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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