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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号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18 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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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交函〔2017〕450号

                                    

对揭阳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号的答复

 

蓝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场站及配套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本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建设局、揭阳供电局共同研究办理。阶段来,针对您提出的存在问题和五条意见建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协办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各自职能,落实具体办理措施,并经过努力,取得了扎实进展。具体办理进展情况如下:

一、在公交用地保障方面。正在修改编制的《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一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提出要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并按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标准,同时,《总规》充分体现新能源公交发展战略,大力提高绿色公交的上线率,在“市政基础设施配置标准”中“电动汽车充电站”章节,对公交充电站、公共充电站等提出指导性建设意见,汽车充电站用地规模控制在0.15公顷以内,新建或改造己有公交场站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预留为电动公交车充电所需功能与用地面积,保障电动汽车的应用推广。《揭阳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总规》,对公交用地和充电设施用地均作了细化规划。同时,严格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15〕199号)要求,统筹规划好交通场站用地,对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在其沿线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安排或预留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用地,保障线路营运需要,解决新能源公交车充电、停放问题,推动绿色交通可持续发展。在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过程,已落实建设充电停车场5处面积77932平方米。

二、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目前,已建成新能源充电停车场5处,建设充电桩35条,共使用用地面积77932平方米。分别位于揭东陈寮村(1处)、揭阳市产业转移工业园(1处)、揭阳一中(1处)、空港经济区(2处),基本满足了揭东陈寮村—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东陈寮村—望天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中德金属生态城—揭阳一中、浦东大圆—市综合中专、火车站—渔湖中专、军埠村—图书馆、空港一中—地都吉祥寺、进贤门—揭阳卫校等8条公交线路,220辆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及部分停车。此外,已协调榕城区支持市公交公司在进贤门东侧(华侨旅社旁边)和公交公司驻地建设充电设施,以满足进贤门—揭阳学院、进贤门—梅云厚洋村等公交线路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目前我市25条公交线路新能源公交车已占50%的比例,未来将全部按规划更新为新能源公交线路,相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

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一2020)》建设任务要求,市发改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修改编制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以更好地指导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通电动车充电瓶颈。

三、在换乘枢纽站、首末站规划方面。如前所述,《总规》对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等公交场站作全面规划。《总规》共布置 21 处公共交通枢纽,其中:综合客运枢纽 2 处,分别是揭阳潮汕机场空地换乘中心和揭阳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大型换乘枢纽 8 处,中小型换乘枢纽 11 处。规划公交首末站 10 处,规划公交停保场 7 处,分别位于台镇、凤美街道、新兴街道、梅云街道、揭东经济开发区(新区)、新亨镇和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对此进一步作了细化和优化。您提出在火车站附近优先规划一块用地给公交公司建设充电桩、停车场以及在潮汕机场、揭阳北站附近建设换乘枢纽站的意见,均已在规划中予以体现,未来将加快推进落地。

四、在用电优惠方面。揭阳供电局高度重视新能源公交电力保障。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加快电网建设进度,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满足新增负荷报装需求,切实做好公用电网至充电设施产权分界点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为新能源公交充电场站提供电力保障;二是进一步优化用电报装流程,为公用及民用的公交充电场站用电报装提供绿色通道,公布业务办理流程指南并引导办理;三是按规定执行优惠电价。对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在揭阳供电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已完成35条充电桩建设。

五、在地方性财政补贴方面。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2619万元、充电桩设施补助312万元,有力的推动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为提高城市公交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揭阳市区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实行特定人群免费乘坐公交车补贴方案(试行)》并上报市政府审批。目前该方案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已原则通过,正在完善出台。

同时,我局加强对客运市场监督管理,牵头开展市区客市场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创建文明交通行动,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多方面保障公交运营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推进以下工作:

1、针对原东山区没有充电停车场的实际,我局将根据公交规划的线路布局,继续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在近期在火车站周边协调落实建设充电设施建设用地。

2、加强与发改部门牵头的全市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的规划对接,把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的公交线路需建设充电设施的情况纳入全市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的规划中。

3、现有公交充电设施分别由揭阳市绿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揭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用于公司各自运车辆的充电,充电资源没有共享。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协调,使公交充电设施在充分保障公交运营需求基础上,实施开放性经营和充电资源共享,提高充电设施使用效率。

4、争取加快出台相关财政补贴方案并督促落实到位。

5、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将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继续强化执法监督,健全举报受理制度,加强行业教育管理,促进公交行业健康绿色发展,打造更优的公交服务。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郑楚周,13922683222)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 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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