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法治社会建设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律的自觉意识。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这是我们党从长期治国理政实践中得出的科学论断,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法治社会作为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一体建设的理念被提出,有助于厚植法治的社会根基,推动我国社会加速向现代化社会迈进,真正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目标,使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铺就法治康庄大道。 如何理解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党全国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 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依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和规则得到全面实施。 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地位、权利、义务,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各级国家工作人员要增强宪法观念,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宪法法律实施作出贡献。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