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春运工作简报第十六期
来源:揭阳政法 发布时间:2019-02-03 20:1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普宁市领导张时义、林钢捷带队检查治安联防、春运安全等工作

 

2月2日晚,普宁市领导张时义、林钢捷同志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全面深入检查治安联防、春运安全等工作,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揭阳市委常委、普宁市委书记张时义带领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陈少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汉湖一行来到普宁高铁站,分别听取了高铁普宁站、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春运的工作汇报,并慰问了坚守春运一线的工作人员。张时义对各单位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春运安全贵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春运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要强化客运市场监管,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关注客流流量、流向变化,科学调配好运力,做好旅客服务工作,确保春安全平稳、高效有序进行,节日期间安全祥和。张时义一行还检查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处警台工作。

普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林钢捷带领市委常委、市府办主陈震坤,副市长陈裕民一行先后来到国道238线大南山益岭路段,泥沟高速出入口联合执勤点,实地检查治安联防、春运安全工作,慰问一线执法人员,详细了解治安卡口、春运执勤点联勤联动执法等有关情况。林钢捷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从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路面通行秩序,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氛围。

 

■揭西县代县长魏洁林率队检查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2月1日下午,揭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魏洁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方松青,副县长刘景新、黄书香等领导检查春运安全工作,现场察看了“7·06”广河高速交通事故扣押车辆处置情况。当前正值春运高峰期,为确保旅客安全,该县对产权不清、未被托管公司收购的63辆客运车辆全部扣押,禁止营运。魏洁林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各项规定,做好危险品安全检测,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汽运公司要合理安排车次,抓好售票和安全检查,保证旅客平安出行。

 

■交警支队组织春节前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市公安局春节前统一清查打击行动的统一部署,全力加强我市交通秩序的整治,为市民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祥和道路交通环境,交警支队在市局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决定联合特警、警校(参加培训的新警)的警力,从1月31日至2月2日,连续三天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春节前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

当晚第一次行动,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少斌在交警支队负责人陈少涌、特警支队长何仲伸等同志陪同下,到行动一线指挥督战。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交警支队的部署,分别在各自辖区的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立卡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无证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扣无牌证假牌证机动车、套牌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等违法违规车辆。各高速交警大队加强路面的巡控和纠违,依托高速出入口和服务区,严查高速公路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违法停车上下客,客车、旅游包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超员载客、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支队还专门抽调警力,由支队领导带领,在特警支队的支持配合下,采取不提前打招呼的方式,突击到普宁市区开展围栏式执法,严厉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不戴头盔、超员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整晚行动全市共设立卡点44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0多宗,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一批。

 

■中央电视台到交警高速一大队采访

 

1月30日,中央电视台到市交警高速一大队采访林旭城等同志。2018年12月6日,交警高速公路一大队交管股股长林旭城、民警陈利、辅警池泽宏三人在前往处置交通事故途中,遇到一宗涉嫌车辆碰瓷案件。林旭城等三人机智勇敢,处置果断,当场擒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查扣涉案车辆一部。揭阳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先后派记者对案件进行采访、报道,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应,也引起中央电视台的关注。为进一步曝光“碰瓷”的典型案例,严厉打击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1月30日,中央电视台在市公安局宣传科领导陪同下到高速大队采访林旭城等同志。采访期间,交管股股长林旭城详细介绍了案件经过,带领央视媒体记者还原案发现场,采访大队相关民警及埔田派出所办案民警,采集了大量详实的视频资料。此次通过媒体开展碰瓷交通肇事诈骗宣传教育,揭露肇事者通过故意制造交通肇事案件进行敲诈的行为,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防范和自觉守法意识,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