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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05 21:5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保障民生出行安全,深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引导交通运输新业态纳入行业规范化管理轨道,拟对《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揭府规〔2021〕4号,简称《细则》)进行修订,对《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准入条件“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3年”修改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8年”,其他条款规定不变。

  现将《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2年1月5起至2022年1月11日止,共7天。请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并于征求意见期限内将建议意见书面发送至我局邮箱:jyjtgjk@163.com。


  附件: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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