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相关道路运输业户:
为督促各相关业户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规范企业智能视频监控平台正常运行,确保营运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根据《关于落实相关“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车辆整改的通知》(揭市交函〔2023〕4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省智能视频监控平台通报2022年12月1日以来的涉嫌屏蔽信号逃避监管车辆和设备遮挡失效报警情况进行清理,现落实涉嫌屏蔽信号逃避监管5天(含5天)以上、设备遮挡失效报警5次(含5次)以上车辆停运处理;对涉嫌屏蔽信号逃避监管5天以下、设备遮挡失效报警5次以下车辆进行通报警告。请各企业于2023年2月10前落实整改,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运。
附件:1.疑似屏蔽信号运行明细(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9日)
2.设备遮挡失效报警(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9日)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