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交〔2012〕150号
关于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
接访日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维稳工作,我局制订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交通 信访 接访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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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局机关科室,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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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8月1日印发 |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群众解决各种涉及交通行业的问题,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订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接访活动采取由局长带头、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为群众就近就地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集中解决好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及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好交通运输行业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接访人员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为接访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做好接访和调查答复等工作。
三、接访形式
上访人员可以通过面访,信访热线电话,市交通公众网网站上的“信访投诉”、“局长邮箱”等方式反映问题。
四、接访时间
每月第一个周四下午,由一名局领导按照接访安排表轮值接访,当班局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访,应调整保证其他一位局领导负责接访。接访安排时间另在市交通公众网、局政务公开栏和其它合适平台公布。
五、接访内容
接受人民群众和行业管理相对人对交通基础建设、交通行业管理(含公路、港口、运输的建设与管理、执法)政策、法规的咨询;听取有关交通建设、行业管理、交通执法以及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议和意见;听取有关交通队伍建设及勤政廉政建设等情况的反映;听取其它有关交通问题的反映。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执行,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接访有关事项,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进行调查答复。
(二)对领导接待的上访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领导干部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要记录在案,明确处理意见,落实承办科室;暂时解决不了的,由承办科室和属地单位做好解释和稳控工作。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对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
(三)坚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
七、信访渠道
信访预约电话:8236601,市交通公众网:www.gdjyjt.gov.cn。
八、组织实施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信访有关事项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