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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进揭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30 16:07:0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扎实推进揭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金融助推广东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广州银发【201664号)以及揭阳市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互联网+精准扶贫大会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金融扶贫开发体系日趋完善。完善面向贫困地区的“三农”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网点持续下沉,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着力消灭金融服务盲区,争取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二)信贷投入总量持续增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逐步加大对贫困户和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风险保障体系逐步健全。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大病医疗、政府综合责任、养老等保障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和地位,健全贫困群众的风险保险保障体系。

(四)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精准扶贫担保模式,努力推进贫困群体金融知识普及,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使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着力增强贫困群体“造血”功能。坚持以产业发展、扶贫项目发展为引领,通过金融机构“帮扶一批对口贫困村”、“对接一批参与精准扶贫企业”、“支持一批供需对碰扶贫项目”、“对接一批精准扶贫项目建设”,逐步完善金融服务支撑,促进贫困群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市场化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农业发展银行要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政策性金融作用,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分别要以三农事业部、小额贷款业务为抓手,农合机构要发挥机构网点和涉农服务优势,其他银行机构要加强产业扶贫的探索,保险机构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领域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共同发挥发展优势,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得到深入开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立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的实际,各县(市、区)和各金融机构根据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创新扶贫开发金融服务方式。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三农”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考核推动贫困地区的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引导邮储银行加快乡村营业网点布设步伐,农合机构要以服务“三农”、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为宗旨,继续支持本市“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鼓励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向乡镇延伸;鼓励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保险机构完善乡镇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创新保险机构在乡镇行政村的服务方式。

(二)推进精准识别信息对接

各地扶贫办要定期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带动吸纳贫困户就业的经营主体及重点项目信息、扶贫项目信贷需求信息等内容。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及辖内各支行、银监局揭阳分局指导金融机构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联系制度和工作台账,为金融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夯实信息基础,金融支持真正做到精准识别。

(三)对接“一批”重点扶贫项目

1、帮扶一批对口贫困村。本市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要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市自扶16个贫困村定点帮扶任务分配表><揭阳市新时期精准扶贫分散贫困户贫困人口对口帮扶任务分配表><揭阳市选派扶贫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任务分配表>的通知》(揭市扶办[2016]14号)文件精神,主动做好对口帮扶村、单位选派扶贫驻村工作和第一书记贫困村等21个村的贫困农户信息精准识别,优先支持贫困户的金融需求,确保金融扶贫精准到户。

2、对接一批精准扶贫企业。全市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金融服务定位和优势,优先加大对参与精准扶贫对接帮扶项目,对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有信贷资金需求、金融服务需求企业(参见“揭阳市社会组织、金融机构、互联网+精准扶贫大会”上《揭阳市社会组织、商会(协会)和企业代表参与精准扶贫对接帮扶项目情况表》)的金融支持力度。

3、支持一批供需对接扶贫项目。全市金融机构对于地方社会组织、扶贫部门推荐的产业扶贫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项目要认真筛选,精准识别,确定能够精准帮扶的对象,确保金融支持供需对碰的项目及服务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就学,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

4、推进一批精准扶贫设施建设。农业发展银行揭阳分行要按照上级行要求,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两不具备”贫困村易地搬迁贷款期限和利率。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运用 PPP 等模式支持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四)加强重点领域精准扶贫金融服务

1、信贷支持地方农业产业及龙头企业扶贫项目发展。以我市花卉、青梅、竹笋、茶业等一批“一镇一品”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业产业为扶持重点,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农商银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有条件的扶贫产业项目、贫困农户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通过就业或分红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积极给予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优惠。

2、信贷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本市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扶贫专项金融债筹措资金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认真做好与当地投融资平台的资金对接,建立明晰的贷款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清单和信贷资金使用台账,及时真实准确记录使用扶贫专项金融债筹措资金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情况。

3、信贷支持贫困大学生就学。金融机构要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力度,缓解贫困户子女就学金融需求,适当提高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额度。

4、金融支持电商行业。电商行业是本市产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接受电商职业技能培训且经营项目具备市场拓展能力的贫困家庭或电商扶贫项目,金融机构应适当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运用自身电商平台的销售优势,带动贫困地区特色产品销售,推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有扶贫带动和服务作用贷款企业的产品销售。

5、纵深推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推进普宁市征信服务中心和信用村建设,逐步推进揭西县、惠来县信用村、信用户信息建设;要将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与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实现贫困户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推动贫困户信息的精准识别与精准管理;建立更加科学的指标体系测试贫困户信用等级,深入挖掘贫困户信用信息价值。

6、推进支付服务进村入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成本低、易操作的移动支付产品或服务模式。完善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渠道网络。鼓励多种类型金融组织和支付服务机构参与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打造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助农取款+惠农通、村财通(村廉通)、助农取款+手机支付+电子商务等农村普惠金融特色模式。

(五)推进精准扶贫金融产品创新推广力度

1、鼓励政银合作产品创新。金融机构要依托本市精准扶贫鼓励性政策措施,整合金融资源,有效发挥各机构的职能优势,最大程度降低贷款风险,积极探索“政银保”扶贫小额贷款、农村电商扶贫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扶贫小额贷款、小额贴息扶贫贷款等业务品种。

2、推广个人信贷精品受众面。要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电商贷”等发展成熟的金融产品推广应用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特定群体,扩大产品的受众面。

3、发展“征信+贷款”模式。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与评定农村新用户、信用村工作同步推进,形成“征信+贷款”联动模式,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起步期的资金需求。

4、加大产业扶贫金融支持力度。要根据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创新推出切合实际的信贷产品,发展“公司+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等产业模式,切实加大对其信贷支持力度,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形成产业扶贫和扶贫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

5、拓宽抵押担保融资渠道。要适当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发展贫困户互助担保基金担保贷款等业务,缓解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难问题;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得到稳步推进时,保护贫困户利益,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贫困户融资渠道。

6、大力发展扶贫保险。要发展大病保险扶贫、农险扶贫、补位扶贫保险和产业扶贫保险,缓解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情况,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方式为有条件的贫困户脱贫致富提供支持。

(六)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扶持

1、用好货币与信贷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办理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用于支持贫困县涉农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产业、项目,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扶贫再贷款实行更优惠的利率,更长的使用期限,运用宏观审慎评估结果,控制利率加点幅度,降低贫困户融资成本。

2、加强金融与财税政策协调配合。统筹用好各类财政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推广“扶贫资金+信贷资金”金融扶贫模式,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源的支持和引导作用。财政部门将探索建立农业信贷担保经营风险补助和救助机制、农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辖内各支行、银监局揭阳分局将加强对金融机构指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地方债承销工作。

(七)加快推动精准扶贫金融知识普及

搭建市、县、乡三级金融知识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贫困群体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重点加强对对口帮扶所在村、所属镇的金融知识宣传;面向基层干部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小额信贷、农业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提高运用金融杠杆的意识和能力;借助县、乡两级平台(如,农民培训学校),对贫困群体开展专项金融教育培训,提高贫困群体的诚信意识,使农民学会用金融致富,当好诚信客户。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机制

建立金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及信息共享。市扶贫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建立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定期共享有关信息,共同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

(二)加强协调衔接,提高精准对接效率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与扶贫部门签订扶贫项目合作协议,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更好地对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金融有效需求。

各县(市、区)扶贫办组织贫困村推荐有信贷资金需求,且条件成熟的扶贫项目、产业项目,填写《精准扶贫产业融资需求推荐表》(附件1)、《精准扶贫项目融资需求推荐表》(附件2),推荐有真实信贷需求且经营前景较好的贫困户或带动脱贫的个人贷款项目,填写《精准扶贫个人贷款推荐表》(附件3),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由市扶贫办统筹后向签订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推荐,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筛选后提供融资服务。金融机构在定期向人民银行报送的金融精准扶贫月报体现推进情况。

(三)开展专项评估,激励扶贫工作开展

人民银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将按照上级行统一部署,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丰富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将评估结果纳入银行机构综合评价框架内,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银行间市场管理、金融创新试点、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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