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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24 19:13:0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的通知

驻揭通〔20173

东莞驻揭阳各县(市、区)工作组:

51519日,东莞市经协办主任麦允谦等一行3人赴揭,先后深入揭西、惠来12条东莞定点帮扶的相对贫困村,对东莞驻村工作队长在岗在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贫困村产业开展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为全面落实东莞市经协办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次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驻市工作组要求今后驻村工作中要加强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东莞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的通知》(东扶贫〔20172号)精神,严格按通知要求落实驻村工作。

二是加强驻村考勤登记及请销假工作。各驻村队长原则上周一上午前到达驻地,周五下午离开驻地返莞,并如实登记《驻村工作队长考勤表》,经驻地村支书签名后存档,以备上级检查;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填写《东莞驻村队长请假申请表》并经派出单位负责人签名后交到驻县工作组备案。

三是做好入户信息记录工作。驻村队长要在《驻村手记》中记录每次入户调查的相关信息,经入户对象签名后作为入户佐证档案。

四是抓紧推进贫困村主导产业项目。认真学习《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进度 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粤扶办38]文件精神,会同镇、村两级做好贫困村主导产业项目的立项、申报和项目推进工作,坚决杜绝观望、推诿、扯皮等工作作风。

五是定时上报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每月30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统一向驻市工作组上报所辖贫困村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进度。

     

东莞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驻揭阳市工作组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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