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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揭阳新闻网 作者:记者 陈锡辉 通讯员 揭纪宣 发布时间:2020-09-22 09:24:4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和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监委就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市文化文物管理中心违规提供超标准公款接待等问题


  2015年3月至9月,市文化文物管理中心主任林崇义利用公款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在外就餐6次,餐费共0.74万元。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该中心在没有接待公函、清单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多次违反规定超范围公务接待,支出餐费共6.23万元;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该中心违规报销私人车辆燃油费共3.59万元,上述费用经林崇义审批后在市文化文物管理中心列支。2020年5月,林崇义受到诫勉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受到追缴。


  二、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社区挥霍浪费、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2017年5月31日,揭东区曲溪街道城西社区召开“两委”会议,讨论决定给社区工作人员发放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冬至七个传统节日补贴。2017年至2018年两年间,该社区共发放节日补贴10.2万元,挥霍浪费、违规开支餐费240单共30.6万元。2019年12月,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广丰和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兼报账员池小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两委”干部吴瑞西、吴月明、吴林杰、吴勤如、吴俊彬、陈永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三、普宁市价格认证中心滥发津补贴、公款违规接待、私车公养等问题


  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普宁市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滥发津补贴3.08万元,该中心主任张楚辉、会计员房伟华、出纳员郑景各领取0.46万元,普宁市发改局分管副局长林岳良领取0.16万元;以“开展业务联络感情”为由违规接待,费用达17.66万元;为张楚辉报销“公务接待”用途茶叶1.6万元及私人车辆燃油费2.8万元;向林岳良提供“公务接待”用途香烟等费用4.8万元。相关费用以“办公费用”名义开具发票,经张楚辉审批后在该中心报销入账。2020年4月,张楚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林岳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房伟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受到追缴。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当前少数党员干部党纪意识、规矩意识仍然淡薄,作风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中秋、国庆佳节临近,正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贴补贴、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餐饮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以良好的作风引领社会风尚。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继续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作风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破除攀比排场陋习;以久久为功的定力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创业环境、发展环境大提升,为加快揭阳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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